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撤案_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正接受心理矫正!警方撤案

2024-01-26 19:01
来源:网络

今天给各位分享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撤案_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正接受心理矫正!警方撤案,其中也会对大家所疑惑的内容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多特软件站哦,现在开始吧!

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撤案_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正接受心理矫正!警方撤案

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正接受心理矫正!警方撤案

关于撤销案件,女孩的父亲表示:“我个人当然希望继续推进,最好能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最后的结果仍然是撤销案件,我心里也会好受一些。”在民事赔偿方面,女孩的父亲表示已经在处理。

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了解,中国在2021年3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已将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从14岁降至12岁。

对此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海粟分析道:“现行刑法对于这种情况的规定是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加强管教,如有必要,应依法进行专门的矫正教育。然而,这种衔接工作的开展和矫正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

张海粟认为,既然刑法已在刑事犯罪立法中考虑到对这些未成年人从轻、从宽的因素,在矫正时就应考虑从重、从严:“不负刑事责任并不代表没有做错事,犯罪就应该根据程度给予惩罚,增加矫正的惩罚力度,也可以让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对法律产生敬畏,同时也能够抚慰受害人家属所受的伤害。”

张海粟建议,对于涉案人的专门矫正教育方案,可以通过多方听证的方式决定:“受害者的诉求和想法也应该是听证的重要内容,在充分听取受害者家属的意见后,再根据犯罪的情节、事后表现等因素制定更为严格的矫正方案。”

至于男孩的父母,张海粟向南方都市报记者透露,他们负有民事赔偿的责任,作为监护人,他们是民事赔偿的主体。

采写:南方都市报记者 周敏萱

有关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撤案_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正接受心理矫正!警方撤案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想更多这方面的信息的小伙伴,记得收藏关注多特软件站!

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收藏我们的网站(news.duote.com)。

举报
关注公众号“多特资源号”
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侵删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