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杨子夫妇带货翻车_170万元货仅卖一单!黄圣依、杨子助力带货销量不佳,商家报警!多方回应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1月16日,杨子和黄圣依这对夫妻出现在抖音网红@表哥(覃进展)的直播室推销商品,但这个举动引发了一系列后续事件。
据某腊肉品牌负责人王女士向红星资本局透露,她是冲着明星效应去做直播带货的,在商谈过程中,还将杨子、黄圣依夫妇的直播明确写入了合同。她甚至还为此准备了价值高达170万元的腊肉产品。然而实际销售成绩却令人大跌眼镜,只卖出了一单,而且并未实现与杨子、黄圣依同框展示产品。
对此,代表六十多位商家的人士选择了报警,声称支付了超过3000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是销售额却没有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最低限额,同时相关公司拒绝根据合同退款,他们认为相关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
1月26日,警方回应红星资本局,此案已经接受报案,目前正处于调查阶段。
面对合同诈骗的指控,相关公司的负责人向红星资本局澄清道,1月16日的直播业绩的确不理想,但他们的合同并非针对单一直播,未来还将为这些商家安排其他的直播场次,而且他们并没有逃跑的打算。
杨子和黄圣依参与的这场直播是否陷入困境?
商家投诉:预备170万元腊肉仅售出一单
王女士是一家腊肉品牌的企业负责人,2023年12月,她在一个抖音直播招商广告中发现了商机,经过一番考察后,她的公司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宸泽传媒”)签署了合作协议。
“晟宸泽传媒告诉我,请明星做直播、代言是非常简单的事情。”王女士向红星资本局介绍,她们支付了10万元的费用,对方承诺将为他们组织两场大型主播直播带货加若干小型主播直播带货,并且保证1:14的销售比,即确保至少14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按比例退款。
“由于我们的产品是腊肉,节前销量最佳,所以我非常着急。他们当时告诉我,付款之后,就会马上安排一些小主播为我们进行直播,预计可以完成30%的销售额;大型主播可以完成50%,剩下的20%会留给第二场大型主播的返场直播。”王女士向红星资本局回忆当时的场景。
合同显示,晟宸泽传媒提供的直播带货服务中,每场直播的艺术家均为行业内知名人物,助阵嘉宾为明星。其中,第一场直播时间定于1月16日,由达人@表哥(覃进展)、艺术家黄圣依和杨子担任主持;第二场的时间和艺术嘉宾待定。
杨子和黄圣依的直播安排已写入合同,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然而,直播进程并不像晟宸泽传媒先前承诺的那样顺利。
“起初他们告诉我们正在筹备大型直播,无法安排小型直播;到了大型直播的时候,我们的产品只在早间时段播放了2分钟,而且只有覃进展在场,没有见到黄圣依和杨子的身影。我询问过后,他们表示我们的产品将在下午返场,届时会出现同框画面,结果一直等到晚上,我们的产品都没有再次亮相。”王女士说道。
王女士告诉红星资本局,晟宸泽传媒曾经提醒过他们可能存在订单暴增的情况,因此他们提前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这批产品的保质期为180天,但是最后仅仅卖出一单,销售额约为100多元。
“原先答应播出的产品并未播出,承诺的销售比例也没有达到,我们也没能看到同框的直播片段,现在已经可以看出晟宸泽传媒无法继续执行这份合同了。”王女士表示,他们已经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款,但是遭到晟宸泽传媒方面的拖延。
黄圣依的工作室发表了声明
商家报警:已支付超过3000万元的服务费
一月中旬,王女士前往晟宸泽传媒在上海的办公地点,却发现办公室空无一人,也有遭遇类似情况的品牌商家在此等候。
王女士表示,他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小组并发起联合签名活动,截至最新统计数据,共有71家商家受到影响。其中,部分商家与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妈妈影视”)签署的协议。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最近几天,这些商家纷纷在网络上发声,引起了广泛关注。
1月25日,黄圣依的工作室发表了一份声明,称黄圣依和杨子是在收到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影传媒”)的邀请后,以嘉宾的身份加入@表哥(覃进展)的直播室帮助推广产品。
黄圣依的工作室强调,两位嘉宾从未作出任何形式的招商授权和保量承诺,并且已经全面完成了合约中规定的内容,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需要以嘉宾身份推荐30款指定产品等。
“我们将坚决追究任何未经许可使用黄圣依、杨子肖像或姓名进行任何形式商业活动的法律责任。”黄圣依的工作室表示,他们已经第一时间催促抖影传媒严格履行与各商家、各品牌的合作义务,及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此外,王女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她已经报警,并获得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
接警单显示:
XXX等代表60多家受害人在接到报案后向我处反映:2023年12月至本月,好妈妈影视与多名受害者签订了直播带货对赌协议,该协议规定若直播带货未能达到协议最低金额,公司将按比例退款。受害者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该公司的直播带货未能达到协议规定的最低金额,也拒绝根据对赌协议退款,因此受害者认为好妈妈影视涉嫌合同诈骗。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1月26日,红星资本局联系上了负责本案的警察,对方确认已经接受了报案,目前正处于调查阶段。“在受理案件后的最长60天内会有结果,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会立案,如果不是刑事案件就不会立案。”这位警察告诉红星资本局。
“因为这是一起经济案件,牵涉到多个账户,不仅仅是晟宸泽传媒的账户,我们需要进行核实,而现在资金流向还没有完全查清。”上述警察告诉红星资本局。
“我们没有逃跑。”
负责人:后续将继续安排其他直播场次
1月26日,红星资本局联系上了晟宸泽传媒的负责人王先生,他表示:“因为现场出现了各种突发情况,1月16日的直播效果确实不佳,商家情绪比较激动。”
关于未能实现承诺销售数额且拒绝退款的问题,王先生解释称,合同并不是针对单一直播,“我们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一场直播上,而是在合同期间内不断安排主播进行直播。”
红星资本局查看了三份合同,发现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作期限,例如90天两场直播、90天三场直播、100天三场直播(包括行业头部达人+明星阵容),并可提供直播剪辑。
王先生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如果在合作期限内未能实现所承诺的销售额,他们将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按比例退款,后续还会继续安排其他直播场次,并安排员工制作直播剪辑。
至于逃跑的质疑,王先生表示,前几天,一些商家直接攻击了他们公司的员工,“我们并没有逃避,相关材料已经提交给了公安机关,他们建议我们在当前形势下不要去办公室,以免发生正面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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