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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记者彭镜陶报道,2月2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表示,已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表明,刘暖曦(原名刘鑫)对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做出的民事判决不满并申请重审,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刘暖曦提出的重审理由不成立,拒绝了她的申请。
当晚,江秋莲告诉《新京报》记者,她预料到这个结果,并认同法院公正公平的裁决。
据《新京报》先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的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决定维持一审判决,要求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之后,刘暖曦发起网络筹款活动,引起争议。2023年1月4日,刘暖曦的微博账户被封停。
同年的1月9日,由于法院没有收到刘暖曦的赔偿款项,江秋莲当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的申请获得批准,法院开始处理此案。1月20日,江秋莲收到法院转发的赔偿款50500元,这是她在本案中收得的第一笔赔偿。
同年的6月1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经过四次强制执行,江秋莲已收到刘暖曦支付的全部赔偿款项,总计69.6万元。
同年的6月12日,“江歌专项助学基金”成立仪式暨捐赠仪式在青岛市即墨区慈善总会举行,江秋莲将全部赔偿款捐赠给了即墨区曙光公益志愿者协会。
同年的6月13日,江秋莲发布文章称,已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答辩通知,刘暖曦(原名刘鑫)因为不满意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做出的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重审申请,法院已经开始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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