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出轨女教师丈夫笔录流出_疑“出轨学生女教师”丈夫问话笔录流出,律师:不像警方笔录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2月20日,上海徐汇区一所中学的女教师因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一名16岁的学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潇湘晨报注意到,随着事件的发展,公众的关注点逐渐从最初的好奇心态转向了对该女教师是否涉嫌犯罪以及其丈夫是否侵犯了未成年人隐私等法律问题的探讨。
在这个过程中,2月19日,一份疑似女教师丈夫接受询问的纸质笔录在网上流传开来,并迅速扩散,上面还有相关人员的红手印。
早些时候,当这起事件在公共领域引起一轮又一轮的争论时,一些自称是“女教师和男学生”之间的聊天记录被曝光,引发了关于泄露未成年人隐私风险的律师分析。
对于这份在网络上传播的询问笔录涉及的法律问题,潇湘晨报采访了律师。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丁金坤律师注意到了这份网上流传的笔录。他指出,在中国的现行法律和行政规定中,只有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询问。通常情况下,询问笔录由执法人员保管,被询问一方泄露的情况非常罕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解释说,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有两种询问方式——询问和讯问。虽然只有一个词的区别,但在本质上却有很大不同。一般而言,询问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而讯问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讯问过程被视为国家机密,不得随意传播。
赵良善认为,如果这张网络传播的笔录是由被询问的一方散发的,其中包含了涉及他人的私人信息,那么这种行为与公开传播他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类似,构成了侵犯隐私权,可能需要对他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此外,丁金坤还注意到,这份流传开来的询问记录在提问方式和回答方式上与普通的公安询问笔录有所不同。
如果伪造询问笔录,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丁金坤律师表示,如果有人出于好玩的心态伪造公安笔录,那么问题就很严重了,因为这涉及到伪造文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由于内容是虚假的,还可能涉及诽谤他人,从而受到治安处罚。
赵良善律师表示,如果有人为了吸引粉丝或增加流量而伪造、传播警方询问笔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能会面临10至15天的拘留,并被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可能会被处以5至10天的拘留,同时可能会被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他还强调,伪造警方询问笔录并在网络上发布,属于散布谣言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处以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可能被处以5至10天的拘留,并可能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赵良善律师提醒:“互联网并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博主为了追求流量而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在此之前的相关报道:律师解读“上海中学女教师与16岁男学生涉嫌非法关系”
2月19日,上海徐汇区一所中学化学老师兼高一年级班主任的妻子被网民实名举报出轨其16岁的男学生,此事一度登上了微博热门搜索。中国新闻周报报道称,一位自称是该校化学老师兼高一年级班主任的丈夫的网民公开了一系列女教师与高一男学生的微信聊天记录,并谴责妻子“出轨”、“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
19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学发布了相关情况通报:近日,网络传出我校“一名女教师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师生关系”。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已经第一时间暂停了涉事教师的工作。接下来,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相关话题成为热门之后,一些网友提出了疑问:“事件中的教师是否构成了‘诱奸’?”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表示,目前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两人性关系的真实性。如果确实存在性关系,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构成强奸罪的对象应该是妇女或幼女,而不是男性。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前提是对受害者施加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构成猥亵儿童罪的条件是受害者是儿童(即14岁以下)。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受害者是一名男学生,因此女教师并不构成强奸罪或诱奸。鉴于当前的信息披露,女教师并没有对男学生采取暴力或威胁,因此她也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再者,由于男学生不是儿童,因此女教师也不构成猥亵儿童罪。综上所述,女教师的行为还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但她将会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内部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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