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涉及火币的传销骗局疑云引发关注。江西省萍乡市网警官方微博账号发布警告后,火币方面回应表示其公司品牌名字被人冒用,与该传销活动没有任何关联。
萍乡网警警示火币传销骗局9月14日,萍乡市网警巡查执法在其官微上发布一条名为“萍乡人注意!警惕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组织传销骗局”的微博。微博指出,2020年9月10日,芦溪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收到举报,声称芦溪县近期内出现了一名叫“火币”的数字货币投资项目,只需投入三万元,每周就能获得几百元的收益,每月总收入高达3500元。如果发展十个下线,每月还能获得两万元。
同时,萍乡网警还在微博中普及了有关火币的知识,说明火币是一个涵盖了上百种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其中包括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常见加密货币,以及一些非正规的虚拟货币。由于火币网的主要运营地在国外,我国的相关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萍乡网警提醒公众要小心那些标榜为创新的虚拟货币项目,它们往往承诺高回报,实则是披着华丽外衣的传销骗局。在中国,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不被视为法定货币,而诸如火币、百川币等非正式的虚拟货币其实毫无价值可言,其价格完全取决于市场炒作。一旦炒作热潮消退,这些虚拟货币的价格就会大幅下跌,投资者的投资可能会瞬间化为乌有。
火币否认与传销活动有任何关联针对上述事件,火币向媒体澄清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只是一个冒充火币的品牌传销诈骗案件。火币强调,他们的平台上从未交易过像“百川币、摩根币、贝塔币、马克币、暗黑币、克拉币、华强币”这样的非法山寨虚拟货币。所谓的“火币数字货币”实际上是该公司品牌的名称,并不存在任何类似的数字货币产品。此外,火币在过去发现有冒充火币客服或平台的现象时已经多次报警。
在此之前,《法制日报》在今年7月份的一篇报道中揭露了一个类似的案例。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利用假冒火币网名义实施犯罪的案件,嫌疑人通过组建聊天群,诱导群员把以太币转移到指定账户,并给予相应的虚假火币代币作为回报。
主流与山寨虚拟货币的价值之辨虚拟货币通常分为两大类别:主流虚拟货币和山寨虚拟货币。
业内人士指出,主流虚拟货币是指比特币、以太坊和莱特币这类历史悠久且有广泛共识的加密货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前景,因此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和价值。然而,中国央行早在2013年就明确否定了虚拟货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禁止其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今年5月,上海一中院在一宗比特币财产纠纷案中表示,虽然比特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但它仍然被视为一种商品并受法律保护。
至于山寨虚拟货币,业内普遍认为这些项目大多只是炒作概念,只有投机价值而无投资价值,往往会采取类似传销的方式吸引新的投资者入场。
自2017年以来,市场上出现了无数打着不同旗号的山寨虚拟货币,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款能够真正成为主流虚拟货币并得到市场的认可。
总之,投资者在涉足虚拟货币市场时必须谨慎对待,谨防落入传销骗局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