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背景
顾问单位是一家从事挖矿业务的企业,受益于早年虚拟货币市场的热潮,其业务一度领先同行业。去年,一批北方投资者斥资千万购置设备加入该平台挖矿,并签署了《Fileccoin超算集群销售合同》。合作期间,投资者内部还签订了《算力分割协议》,多次提取利润。2. 政策影响与合作终止
随着国家对虚拟货币打击力度加大,双方达成退出协议——《软件服务友好终止协议》。然而,由于合作方人数众多(十多人),对于设备归属及挖矿收益分配意见不一,导致设备滞留,部分投资者频繁骚扰顾问单位。顾问单位遂委托杨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1. 何为挖矿
挖矿是对虚拟货币生产过程的形象比喻,源于其生成机制类似于矿工开采矿石。2. 虚拟货币的产生与结算
虚拟货币基于区块链技术,如比特币,用户通过运行特定程序,利用计算机运算能力“挖掘”。新币发行遵循预定算法,每成功记账一次(即创建新区块),矿工可获一定数量的新币作为奖励。此过程逐步增加虚拟货币供应,直至达到上限。此外,虚拟货币通常通过USDT泰达币平台与法币(如美元)进行兑换,用户在IMTOKEN设立钱包,将各类加密货币兑换为泰达币,再通过USDT平台兑换成美元。3. 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态度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明确且严厉。2009年至今,文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系列公告与通知,严禁虚拟货币用于支付、购买实物,禁止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清理境内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交易定性为非法集资行为之一。司法实践中,涉虚拟货币的诉求与协议均难以得到支持。1. 纠纷焦点
本案主要争议在于合作方内部对设备归属与挖矿收益的分配存在严重分歧,导致顾问单位无法顺利退还设备并结算收益。2. 解决方案
面对这一困境,顾问单位计划通过诉讼途径,首先解决设备归属问题,将所有合作方纳入同一法律程序,再行探讨收益分配事宜。由于虚拟货币收益的法律性质在当前环境下难以直接起诉,故优先处理设备问题,以此推动整体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