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比特币、区块链等概念的深入人心,不法分子趁势以虚拟货币为外衣,行传销之实,成为传销犯罪的新形态。近期,SAFEIS安全研究院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知一例此类案件的二审终审结果,揭示了虚拟货币传销的诸多特征与危害。
典型案例:太希平台传销案1. **案情概述**:2018年1月,杨某某等人设立太希平台,发行太希币,打着推广虚拟货币与增值服务的旗号,实则在网络平台上开展传销活动。他们利用虚假宣传,鼓吹太希币的巨大盈利潜力,吸引投资者。
2. **受害者经历**:“TSH太希币”被包装成具有全球移动支付功能的“未来支付宝”。其代币总量1000亿枚,通过“复息分配”制度逐年释放给玩家。实际上,这种“复息分配”不过是传销裂变的障眼法,所谓的静态收益和动态推广,与真实虚拟币运作机制相悖。传销模式直推、间推高额提成,看似去中心化,实则高度中心化,风险随层级递增。不少受害者轻信所谓专业建议,投入大量资金后血本无归。
3. **精准定刑**:太希平台在全国设立24个子系统,会员逾20万人,实际持币会员超11万人。法院查明,该团伙采用上线推荐、线下活动、线上宣传等方式,以购买并锁仓太希币为加入条件,形成上下层级关系,以会员数量和投资额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从事传销活动。最终,杨某某等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年不等,并处总计200余万元罚金。此判决精准适用法律,有力震慑了新型虚拟货币传销犯罪。
虚拟货币传销剖析
1. **定义与特点**:虚拟货币传销是在网络传销基础上演变而来,兼具二者特点。它以虚拟货币为幌子,依托网络平台许以高额回报,通过缴费入会、发展下线赚取返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2. **直接型传销**:参与者缴纳费用后按比例换取虚拟货币,根据持有量和时间获取收益。这类传销主打“快速高额回报”,诱导参与者投资并拉拢新人,是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形式。
3. **间接型传销**:利用“矿机”中介,参与者付费注册后获赠相应“矿机”,“矿机”等级决定每日产出虚拟货币数量,静态收益源于自产虚拟货币,动态收益源于下线购买“矿机”。
总之,虚拟货币传销犯罪手法隐蔽、危害巨大。SAFEIS安全研究院将持续关注此类犯罪趋势,助力社会公众提高防范意识,支持司法机关精准打击,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读者可关注SAFEIS官方渠道,获取更多深度分析与案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