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扶持项目”光环笼罩,只需投资5000元,短短一年内,该笔资金有望飙升至400多万电子货币,不仅承诺未来可提现消费,还设有“拉人头”额外奖励机制。然而,这光鲜诱人的“项目”,实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传销骗局。
2. 日前,郴州公安宣布成功侦破“五行币”特大传销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10名罪犯被判刑,其中主犯宋密秋被处以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5万元。
3. 传销组织宣称的投入5000元,一年内最高可变为400多万电子货币的承诺,不过是其编织的财富幻象,旨在引诱受害者深陷其中。
传销模式与运作1. 宋密秋自2012年起便开始操盘“云数贸”传销活动,以非法牟利为核心,以高额回报为钓饵,诱使参与者缴纳不同金额费用,成为个人、企业或联盟认证商户,并根据发展下线人数给予返利和奖金。
2. 2013年,宋密秋偷渡出国,此后在马来西亚、泰国等地继续遥控指挥传销活动,吸引众多国内人士参与。
3. 2016年12月,宋密秋伙同他人,创新设计“五行币”传销模式。尽管他本人长期身处海外,却始终作为顶层操纵者、创始人和决策者,遥控指挥国内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架构清晰,包括市场推广、金币制造、财务管理、宣传演讲、后台技术支持和法律咨询等六大团队。
4. 2017年6月6日,宋密秋在印尼被公安部工作组成功缉捕归案。
5. “五行币”团队打着“国家支持”旗号,许诺投资者投入5000元即可获得一枚纯金“五行币”及5万电子货币。这些电子货币在一年内通过“五进五出”操作,理论上可膨胀至400多万,既可提现,又能在网上商城消费。此外,拉新人入伙还能获取额外奖励。
6. 该传销团伙反侦查能力极强,巧妙地将传统传销的拉人头收费模式包装成买卖“五行金币”的交易,摒弃了以往通过网站或平台登记会员的方式,转而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展会员,通过推荐人手工记录会员信息及推荐关系,隐匿传销层级,使得其犯罪手段更隐蔽、传播更快、影响更广。
主犯获重判1. “五行币”传销活动始于2016年底,采用“Y、S、M”三级发展模式吸纳会员。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不仅能获取现金收益和“宝马奖”,还能享受静态增值、对碰奖等形式带来的虚拟货币增值收益。
2. 郴州警方指出,“五行币”传销虽以销售金币为幌子,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但其“拉人头”、层级结构、以发展人数为计酬或返利依据、设置“宝马奖”隐蔽返利等特征,揭示了其传销本质。
3.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梦儒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传销犯罪的司法解释,传销犯罪应具备利诱性、入门费、层级性、计酬依据、拉人头、诈骗性等特征,计酬依据包括销售收入(普通型传销)和拉人头收入(犯罪型传销)。简言之,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多层次团队计酬”三大要素,即可初步认定为涉嫌传销。
4.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2017年6月5日,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厅指定郴州市公安局负责侦办“五行币”传销案。
6. 经过警方努力,该案共抓获犯罪团伙成员52人,其中核心成员10人,骨干分子42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达2.5亿元。警方还查获大量传销道具,包括五行金币397枚(每枚重10克)、金砖8块(总重2000克)、金表2块、金元宝358个(每个约5克)、黄金胸针3枚及其他黄金饰品25件,以及大量涉案电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
7. 自成立以来,短短5个月内,“五行币”传销组织疯狂扩张,席卷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发展会员超过40万人,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如今,此案已成功告破,10名罪犯被判刑,其中主犯宋密秋被处以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