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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分类有四种情况:一是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或是已中断学习并开始实习的;二是虽已获得学位证书,但取得证书的时间仍在规定的求职期限内(超出此期限则被视为往届生);三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当年毕业的学子,包括博士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普通本科毕业生;四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特指通过统招进入全日制高等教育并在当年完成学业的学生。
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的公务员招聘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如下:凡是在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后,在法定的两年择业期内(部分地方可能延长至三年)未找到固定工作,且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校,或由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管的毕业生,均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江苏省对毕业生的应届身份设定了具体标准。首要条件是,应届毕业生通常是指在招聘年度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高校学生。比如,针对2023年的公务员考试,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全国统招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同一年度毕业于全国统招高校并同年入伍,于2021年9月1日至报考日期间退伍的军人。
另外,江苏省也明确了特定群体的应届生资格。这包括了在报名前两年内,经过我省项目管理部门挑选并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志愿者,以及由外省选派、江苏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对应届生身份的确认存在时间规定。例如,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国外(境外)院校毕业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才,会被视为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同时,江苏省不认可那种不工作、不缴纳社保以维持应届生身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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