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方针依然遵循着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公告,明令禁止各类虚拟货币间的兑换交易,不允许买卖或充当中央对手方进行代币或虚拟货币交易,并且杜绝为这类资产提供定价信息服务。
虚拟货币收益征税情况
根据相关批复规定,个人在网络平台上收购虚拟货币后再高价售予他人所获收入,被视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需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火币退出市场及人民币提现受限
2021年初春,虚拟货币热度飙升,新兴动物币短时间内价值翻数百倍,引来大批新手投资者。然而,“人难以赚取认知范围外的钱”的道理在币市泡沫破裂时显现无遗。同时,国内银行禁止此类公司账户向国内客户提供汇款服务,声称大部分承诺接受人民币转账的平台实则并不合规,因正规公司受到严格监管制约。
在我国境内,任何形式的数字货币卖出并提现行为均触犯我国金融管理规定,甚至可能涉及反洗钱法规。因此,不论是一亿元还是十元的数字货币盈利,在提现环节都可能涉嫌违法。
对于网络诈骗案件的追回资金可能性虽然较低,但受害者应当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工作,提供详尽线索以期增加破案可能性。而某些投资平台所发放的并非法定货币形式的奖励,如各种积分、代币等,都需要先转换为人民币方可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