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1987年的刘某华,曾在横峰恒通村镇银行任职,因其一周内投资比特币市值飙升16倍的经历,误以为发现了暴富捷径,进而不断扩大投资,不惜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资产及诈骗数百万元。近日,此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一审判决结果。
职务侵占185万元:刘某华自2014年8月加入横峰恒通村镇银行,并于2016年成为信贷员,直至2017年升任业务发展三部主管。法院审理发现,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间,刘某华假借贫困户可在其所在银行领取扶贫补助之名,利用信贷员职务便利,冒充多名贫困户如刘某3、蒋某等人的名义,伪造征信记录,共在银行取得185万元信用贷款用于投资比特币等用途。至案发时尚有170万元未偿还。
据证人证言,刘某华诱使同村贫困户刘某3以其名义办理银行卡,承诺有补贴,但实际上并未告知刘某3贷款之事,且私自留下银行卡进行操作。
审批环节漏洞:刘某华所经手的15万元信用贷款,在2019年1月1日前只需找其他部门主管审批即可。银行信贷部门主管雷某证实,他与刘某华均被提升为具有15万元审批权限的团长,并存在互相审批的现象。因此,包括刘某3在内的四笔15万元贷款均经雷某审批。
诈骗77万元:与此同时,刘某华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间,采取虚构贷款资金需转入第三方账户、扣除押金、伪造已结清证明、需走审批程序等欺诈手段,诈骗毛某等人共计77万元,仅退还10万元,仍有67万元尚未归还。
受害者毛某表示,他曾按刘某华要求申请信用贷款,但刘某华却将其贷款资金转移到第三方账户,并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直至最后出具虚假的结清证明。
比特币投资巨亏:刘某华挪用侵占的资金和骗来的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投资比特币和参与家具店合伙经营。起初尝到比特币投资甜头的刘某华在2018年投入10万元,一周内市值竟翻了16倍,这让他更加坚信可以借此发家致富。然而,随着比特币市场大幅波动,刘某华的投资严重亏损,约为200万元。
最终,刘某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刘某华向受害单位退赔170万元,向其他受害人退赔共计人民币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