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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花鸡无鸡涉事店铺道歉并赔偿1000元_杭州“叫花鸡没有鸡”涉事店铺已停业整顿 店家道歉并赔偿1000元

2024-05-08 16:3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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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叫花鸡没有鸡”涉事店铺已停业整顿 店家道歉并赔偿1000元

潮新闻 记者 张梦月

涉事商家经营者公开致歉

“在此,我向全国民众表示歉意,此事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5月6日下午,在杭州河坊街,涉及“无鸡叫花鸡”事件的商户经营者吕先生面对媒体镜头,诚挚地表达了歉意。

在“五一”假日期间,有消费者反映称在杭州河坊街某商铺花费90元购买了3只叫花鸡,然而其中有2只回家打开后却发现里面仅有泥土并无鸡肉。针对这一情况,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作出回应,对该涉事商户进行了立案并收集证据展开调查。

当天下午,记者从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最新进展:涉事商户已被勒令停业整顿,并由店铺经营者向消费者赔付1000元。

据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波市场监管所所长金岚介绍,事发后,该局第一时间赶往河坊街涉事商户进行现场核查,制作询问笔录,并同时受理了消费者的投诉,积极联系消费者进行调解。经现场检查发现,涉事店铺内除对外销售的叫花鸡外,还陈列着17个用于展示的叫花鸡样品,平时会置于店铺柜台上供顾客参观。

“商家自称,由于‘五一’假期人流量较大,店员在忙碌中不慎将展示样品当作商品出售给消费者。”金岚解释道。

据悉,涉事店铺位于河坊街156-158号,开业至今尚不满两个月,“五一”期间店内每日约有四五名员工工作。在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该店目前已暂停营业,正在进行自查整改,并已向消费者支付1000元赔偿款项,赔偿金已由工作人员转交给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若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加倍赔偿其所受损失,赔偿金额应为消费者所购商品价格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如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算。据此,商家已向消费者赔付1000元,该款项已经通过工作人员转交至消费者手中。

目前,此案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依据立案调查的结果,依法依规对涉事店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岚表示,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河坊街展开了全面排查行动,特别对包括在内的6家销售叫花鸡的店铺以及其它食品、餐饮类店铺进行了重点检查,以敦促商家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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