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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07年3月19日,宏润地产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委会签署了一份关于“785亩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联合开发协议。然而,当时的宏润地产负责人胡绪峰仅有27岁,尚无任何房地产开发经验。华商报曾披露,在西安市城改办发布的首个包含83个取得《城中村改造方案批复》的项目名单中,穆将王村改造项目以其785亩的土地面积成为最大的一个。
胡绪峰在预估该项目于2016年前后的市场价值约为四十亿元后,开始注资启动该项目。项目实施期间,他既要负责拆迁工作,又要同步建造回迁房和商品房对外出售。不过,初涉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胡绪峰旋即遭遇重重困境。
首先,穆将王村委会立场突变,提出了大幅增加开发条件的要求。2008年,村委会换届后的新领导团队提议修订原有的联合开发协议。于是,在2010年3月26日,双方签订了《穆将王城中村联合开发协议补充协议》,据此,可供开发的土地面积减少至420亩,同时提高了拆迁安置补偿金,拆迁费用从原先的2500万元飙升至1.4亿元,而且原本设计的多层回迁房需拆除重建为高层建筑。
到了2023年9月19日,《南方周末》记者拍摄的照片显示,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依然存在。
随着合作协议商务条款的重大变化,宏润地产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导致公司在2011年底陷入了财务危机。据《新黄河》报道,胡绪峰回忆称,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深陷一场多人精心策划的“套路贷”之中。
这场“套路贷”事件的核心涉及胡绪峰为两笔借款质押公司股份。多家媒体,如《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报道指出,这一系列交易背后神秘人物李彬的操作起到了关键作用。李彬先是通过竺尧江、王坚等人安排资金放贷业务,用6000万元控制了竺尧江的中厦投资公司,继而以中厦公司的名义诱使胡绪峰将其在宏润地产18%的股权进行质押。随后,王坚经他人介绍找到胡绪峰,借款600万元给宏润集团,同时要求宏润集团以其持有的宏润地产75%股权作为还款保证。
公开资料表明,李彬是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的创始人,这是一个拥有公募资质的基金会,在早期,获取此类资质非常困难。李彬在多家媒体报道中被称为“神秘人”,坊间甚至流传他是“奢华和尚”。尽管他的名字并未出现在任何工商企业的档案记录中,但他却被一堆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尊称为会长,听从其指挥。在这场涉及超过1亿元资金换取价值数十亿元“国际幸福城”项目的借贷骗局中,操控全局的关键人物很可能是李彬。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在西安市工商局保存的那次股份转让文件中,涉及的相关当事人签字已被证实并非本人亲笔签名。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了这一点。另外,在后续的法律诉讼中,胡绪峰发现,在王坚与宏润集团签订借款600万元协议的前一天,即2012年1月10日,王坚已在工商局将宏润地产75%的股权变更登记到自己的名下。
《新黄河》报道还提到,2014年后,李彬、竺尧江等人通过一系列运作,将宏润的“国际幸福城”项目转移到了陕西佳馨源实业手中,这家公司实际由李彬掌控。之后,李彬又以3.28亿元的价格将“国际幸福城”项目转手给了竺尧江,而竺尧江以此项目为掩护,非法集资,最终被捕。佳馨源实业接手“国际幸福城”项目后,楼盘建设停滞不前,最终沦为“烂尾楼”。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2014年5月至11月期间,竺尧江以“国际幸福城”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6亿多元,其中有1.8亿元支付给了李彬。竺尧江因此被判刑13年,但李彬却安然无恙。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竺尧江在法庭上透露,他已经向李彬支付了1.8亿元购买“国际幸福城”项目,其中包括4400万元现金,而李彬则传话让他在狱中“老实待着”。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股权转让无效,但这起案件尚未完全解决。
为了夺回股权,胡绪峰展开了针对债权方和行政部门旷日持久的诉讼,案件一路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据《新黄河》报道,2014年,胡绪峰的妻子以《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的签名系伪造为由将宏润地产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无效并恢复宏润地产工商登记信息至变更之前的状况。2015年4月,西安中院判决认定《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胡绪峰、王坚的签名并非两人亲笔,故判定该协议无效。
然而,王坚对此判决不满,提起上诉。同年8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西安中院的一审判决,理由是胡绪峰在2013年3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一系列行为,意味着王坚持有的宏润地产股权合法化,且胡绪峰夫人陈晨知情并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因此认定2012年1月10日签订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属于宏润实业公司将股权向王坚转让的性质是不恰当的,认定事实有误,应予纠正。
尽管如此,胡绪峰并未能挽回败局。2015年5月,他又以宏润集团的名义将西安市工商局、王坚等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西安市工商局撤销对宏润地产的工商变更登记。一审法院认为,王坚等人向西安市工商局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齐全,西安市工商局据此给予核准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市工商局在审核第三人宏润地产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资料时未能发现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的签名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所为,只是工商变更登记中的瑕疵,不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胡绪峰不服一审判决,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2016年10月19日,西安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当胡绪峰几乎绝望之际,最高人民法院纠正了西安市两级法院和西安市工商局作为审判和答辩依据的陕西省高院79号判决。最高法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二审判决(陕西高院79号判决)认为2013年3月15日六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胡绪峰夫人陈晨一系列行为认�闪送跫岢钟泻耆蟮夭扇ǖ暮戏ㄐ裕衔鲁恐椤⑾捣牌畔裙郝蛉ǎ隙�2012年1月10日《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是宏润实业公司向王坚转让股权性质不当,属认定事实错误,本院予以纠正。”最高法还明确指出王坚提交给西安市工商局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并非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
尽管最高法做出了有利于胡绪峰的判决,但在诉请撤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王坚股份变更登记的案件中,胡绪峰在两级法院均败诉,并向检察机关提起了抗诉。2020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出庭抗诉,但胡绪峰在再审中仍然败诉。
胡绪峰的对手,即宏润地产当前股东(胡绪峰口中的“李彬团伙”),试图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但遭到拒绝。胡绪峰起诉西安市场监管局要求变更股权登记败诉后,其对手宏润地产股东(胡绪峰口中的“李彬团伙”)又以宏润地产名义起诉该局。2023年8月18日,西安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裁定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败诉,要求其在60日内对宏润地产的变更申请作出行政处理。
企查查数据显示,直至2023年10月,已被捕的竺尧江与胡绪峰的妻子陈晨皆被剔除出宏润地产高管行列,法定代表人也发生了变更,目前宏润地产的大股东依然是王坚。
街道办介入阻止交房,楼盘变为违章建筑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国际幸福城项目分为“橘郡”、“蓝岸”、“珑原”和“翠园”四个区域,其中“翠园”完成了安置工作;而“橘郡”板块经过努力得以激活,涉及440余户业主。首批修复完毕的140户业主房屋原定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交付,但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以该项目地块上建设的楼盘因违法被没收为由强行干预交房,从而导致交房工作再次推迟。
此外,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还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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