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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幼儿园违法办学8年后被逮捕_事发8年后被控“寻衅滋事”:陕西榆林某物业经理曾以存安全隐患为由阻止小区幼儿园办学

2024-05-17 11:4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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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幼儿园违法办学8年后被逮捕_事发8年后被控“寻衅滋事”:陕西榆林某物业经理曾以存安全隐患为由阻止小区幼儿园办学

事发8年后被控“寻衅滋事”:陕西榆林某物业经理曾以存安全隐患为由阻止小区幼儿园办学

今年2月,陕西省榆林市某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李浩,由于曾经实名举报并成功阻止该小区内幼儿园非法办学,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至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检察院建议对其判处一年九个月监禁。从事件发生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8年。

柳福祥表示,期间派出所曾数次出警,但都将此事定性为民事纠纷,建议通过协商或法院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然而,事情在2019年7月发生了转变,李浩因上述行为突然被榆阳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并未批准逮捕他。

柳福祥提供的《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指出,塞上明珠小区股东柳福祥与尤东堂之间存在经济合同纠纷,李浩的行为是遵照其岳父柳福祥的指示,进行了诸如破坏门锁、侵占房屋等活动,其动机并非寻求闹事或制造麻烦,追求精神刺激,因此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被侵占和损坏的财物属于经济纠纷的一部分,李浩的行为只是柳福祥授意下的执行行为,这一争议应被视为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

在此之后,李浩被释放。然而,在举报幼儿园非法办学事件过去8年后,2019年8月,李浩因股东间的经济纠纷中损坏门锁、抢占房屋抵债等问题被刑事拘留,其间并未提及他阻止幼儿园的事情。自2015年事件发生后,李浩未曾再去过幼儿园。李浩的家人对此表示困惑:“2023年11月,警方又突然以他曾阻止幼儿园办学为由对他刑事拘留,都已经过去8年多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相关文件显示,2023年11月,李浩再度被刑事拘留,原因是他在8年前阻止幼儿园开学,涉嫌寻衅滋事罪。一个月后,榆阳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李浩,并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对此,柳福祥质疑:“他们声称李浩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可是一个本身就违法办学的幼儿园,怎么可能有正常的教学秩序?”

柳福祥回忆称,早年间双方确实因幼儿园产生了纠纷。原来,在2014年底,尤东堂私自更改了规划中幼儿园的位置,将其投资建设的商住1号楼的地下1层至地上3层出租给自己的女婿,用于开设大风车明珠幼儿园。直至2015年5月,该幼儿园正式招生。

柳福祥强调,幼儿园未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小区也因此未能通过消防验收,不具备办学的基本条件。“一旦发生火灾,幼儿园内200多名孩子的安全如何保证?我作为项目负责人是要负责任的。因此我和我的女婿决定举报此事。”在此之前,两人曾向区教育局举报,相关部门领导虽承诺会协调处理并收回办学许可证、分流学生,但幼儿园仅仅停业四五天后便继续违法办学。

新黄河记者尝试联系榆阳区教育局以及负责民办幼儿园审批的榆阳区社会力量办学服务中心求证举报事宜,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一位多年前曾参与此事办理、现已离职的工作人员表示:“时间太久远,记忆模糊。”

柳福祥还提到,当年他在幼儿园门口贴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通知,试图阻止师生入园,但未能奏效,同时也由于经济压力和股东决议的压力,不得不采取行动抵制幼儿园办学。起诉书中提到,李浩以大风车幼儿园存在纠纷和安全隐患为由,多次前往塞上明珠小区的大风车幼儿园,干扰其正常教学活动,采取强行锁门、筑人墙等方式阻止师生进出。据柳福祥所述,双方在这一过程中还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对此,广东一位匿名的案外律师认为,如果在事件发生后就已经启动追诉并介入调查的话,那么时效问题就不复存在。然而,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持不同看法,他认为在这个案件中,由于双方存在经济和产权纠纷,导致了阻碍幼儿园办学行为的发生,且行为本身有其合理性,因此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此外,谭敏涛还指出,事发至今已有8年之久,案件并无新的事实出现。

新黄河记者近期多次拨打当地公检法机关电话,询问案件情况,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当地对此案高度重视,包括检方已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汇报,但对于具体的案情细节不便透露。

关于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规办学的问题,新黄河记者在5月初的实地探访中发现,现今的大风车明珠幼儿园并不在原本规划中的幼儿园位置,而是坐落在规划图中南侧的商住1号楼底层商铺。这座9层高的建筑,幼儿园占据了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其余楼层为居民楼。而在规划中,幼儿园应该位于小区西北角独立的0号楼内,现已被用作办公室和居民楼。

对于幼儿园能否建在居民楼底层,是否需通过消防验收等问题,记者查询到,1987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委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而在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变更为:“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当独立设置。两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建筑合建”。而最新的2019年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规定:“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合建的既有建筑需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规定”。

榆阳区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按规定,2019年以前要求三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必须独立设置,而2019年修订后改为四个班及以上。这个幼儿园的资质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新黄河记者从当地居民处了解到的情况,该校在校人数一直超过了200人。尤东堂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幼儿园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有200多名儿童就读。据此计算,若每个班级最大容纳35人,则似乎与相关规定有所冲突。此外,记者查阅陕西政务服务网发现,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的申报材料中明确规定需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柳福祥坚称幼儿园违规办学的说法,并提供了2015年3月16日榆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表》,其中明确指出:“在未组织综合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投入使用。如擅自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所有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然而,这份《监督检查表》签署前的2015年1月20日,该幼儿园已取得了榆阳区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对此,尤东堂在5月1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相关手续完全合规,也有消防验收手续。但是,在记者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时,截至发稿前,对方仍未提供。

据了解,该小区直至2022年7月19日才通过了消防验收,到2023年年底才整体完成竣工验收。柳福祥解释道:“后来虽然小区修建了消防通道,但由于只有主干道,没有分支道,无法通达每一栋楼的楼下。因为东西走向的楼长有40多米。这显然不符合消防通道的基本要求。一旦远离主干道的地方发生火灾,根本无法及时灭火。所以,即便有几个工作组前来验收也无法过关。”

在新黄河记者走访过程中,还发现该小区目前仍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小区共有11栋楼,一楼为人防工程和地上车库,仍有部分住户居住其中,而小区道路仅能允许小型车辆通行。小区消防通道主干道及各单元门入口设在二楼,楼与楼之间被改造为绿化带,许多单元车辆根本无法到达。

案件方面,侦查机关在今年1月16日以李浩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审查后于2月29日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新黄河记者得知,此案即将在近日开庭审理。

新黄河记者 张博

编辑 曹梦佳

校对 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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