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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胡万权工地坠亡事件_广西崇左警方通报胡万权工地坠亡事件:未发现被他人侵害情形 排除刑事案件

2024-05-28 14:1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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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警方通报胡万权工地坠亡事件:未发现被他人侵害情形 排除刑事案件

5月28日,广西崇左市警方通报了一则消息。近期,互联网平台上出现了关于一位70岁老人替其46岁的儿子胡万权呼吁求助的信息。对此,崇左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在崇左市检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依法进行了全方位的核查。

据了解,胡万权(生于1975年10月,籍贯重庆市巫溪县,2022年3月起在崇爱高速亭亮隧道路段务工)于2022年5月3日晚上10点左右,从小卖部沿着正在建设的崇爱高速公路返回工地宿舍途中,在亭亮隧道北侧约200米处的一个涵洞路段时不慎跌落受伤,次日中午送医救治,最终于2022年5月6日下午2点左右因救治无效去世。

胡万权去世后,其胞弟胡某平于同年5月7日报警至宁明县公安局。公安局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确认并无犯罪事实发生,遂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然而,胡万权的家人对此决定表示不满,相继向宁明县公安局提出刑事复议、向崇左市公安局申请刑事复核以及向宁明县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立案监督。宁明县公安局于2022年6月8日做出不予立案的刑事复议决定;崇左市公安局于2022年8月3日维持了宁明县公安局的决定;直至2023年2月6日,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立案监督听证会,并于2月8日发出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合法合规。

此外,2022年6月9日,胡万权的父亲胡某成、母亲瞿某祝及胞弟胡某平等三人与胡万权务工所在的公司达成了死亡赔偿协议,协议书中明确指出,“胡万权因个人擅自外出意外摔伤,经救治无效不幸去世”。该公司基于人道主义给予了胡万权家属共计人民币130万元的补偿,并于当日将款项转账至胡某成的银行账户。

工作组通过复查案卷资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实地复勘,确定该涵洞为胡万权坠落的唯一现场,现场留下的血迹和牙齿均属于胡万权本人,且现场血迹未检测出其他人的DNA。

工作组还逐一排查了涉及此案的小卖部、工地项目部、卫生院、医院等20个监控视频,所有视频均真实有效,未发现任何篡改或伪造现象。视频内容显示,胡万权当晚的行动轨迹及就医过程与其接触者所述相吻合。在宁明县人民医院的监控录像中,胡万权在接受医疗问询时主动说明自己是因摔倒而受伤。

工作组奔赴重庆、浙江、广东、西藏、南宁、柳州、宁明等多个省市县,对包括胡万权的工友、包工头、工地附近的居民、医护人员在内的4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制作了43份笔录。根据农某、黄某等工地附近居民的证言、微信支付记录和监控视频显示,胡万权在事发当天晚上在亭亮镇龙旺村逢楼屯的小卖部闲聊、打牌,期间饮用了两杯米酒,未曾与其他任何人发生争执;林某、杜某等工友证言证实,胡万权曾自称是不小心在修建中的高速公路涵洞旁滑倒摔伤;方某、李某等医护人员证言也表明,胡万权在接受医疗救助时自述自己是摔伤所致。走访病友赵某、蔡某等人证实,在胡万权住院治疗的ICU病房区域并未见到他与其他人在病房区发生争吵或打斗的情形。在转入ICU救治前,胡万权神志清醒,可以自行行动并表达意见,始终未反映过自己遭受非法侵害,也没有报警或托人报警的行为。

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受胡万权家属之托所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胡万权死因为胸部外伤引发的心包破裂、心脏和肺脏挫伤,进而导致急性循环呼吸功能障碍死亡,这与一次性巨大冲击力的高空坠落伤害相吻合。经过核查医院材料、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材料等证据,认定胡万权的死因确系高空坠落所致,一次性形成,未发现存在二次伤害的情况。

综上所述,经过核查认定,胡万权的死亡原因确系高空坠落导致,未发现有他人为侵害因素,故排除了涉及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安机关严肃提醒广大网友,应秉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原则,共同努力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环境。对于故意编造、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查处。

报道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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