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养老保障选择。
根据《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将有资格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这意味着,无论您是在城市工作还是在农村生活,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享受到这一福利。此外,税收优惠政策也将从目前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扩展至全国范围,让更多的人受益。
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通知》规定,个人养老金产品不仅包括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还将新增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选项。金融机构需要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资产配置公示,并依法依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探索默认投资服务,以帮助那些不熟悉投资的参与者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养老金。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确保每位参加人都能充分了解信息并自主做出选择。
《通知》还强调了商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商业银行被鼓励销售各种类型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提供便捷的服务,如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此外,商业银行还需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支持。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养老金领取问题,《通知》也给出了明确规定。除了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况外,如果参加人患有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的操作办法将另行制定。当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途径提交申请,经过核实后,由商业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个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
4.《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管,确保信息共享,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规范化运行。同时,积极调动金融机构和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更多人的幸福晚年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