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扩大支持范围,并完善补贴标准,促进消费升级。
政府将继续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直接向地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活动,确保资金高效利用,助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原有《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基础上,此次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具体而言:
-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分别获得单台补贴2万元和1.5万元。
- 报废的机动车必须是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车辆。
对于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情况,政府将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具体补贴标准为:
-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转让的既有乘用车必须在本通知公布之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政策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的以旧换新,并新增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 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上限为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在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时仍可继续享受补贴。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上限为500元。
政府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
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可获得以旧换新补贴。特别是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补贴力度将适当加大。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提升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