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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旅游”被叫停 有另付费则算违法

2015-03-30 09:53
原创

一块钱就能去埃及?主管部门叫停“一元旅游”

  只花一元钱,不仅可以玩转各大景点,还可以享受一趟国外旅行。记者调查了解到,为招徕游客,“一元旅游”频频露面。“一元旅游”如同天下掉下来的馅饼,但馅饼背后可能存在陷阱,不仅涉嫌低价倾销,还可能诱骗游客另行购物。对此,国家旅游局将对“不合理低价”为主要特征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途牛停止其“一元出境游”业务。

  一元门票?一元出境游?

  记者调查发现,同程旅游一直主推“一元门票”,游客只需花一元钱,就可以玩转全国30多个省市,1000多家知名景区。携程去年和同程合作门票业务后,也在“一元门票”上发力。在目前国内各大景区门票节节上涨的情况下,一元低价诱惑立竿见影,目前两家企业已经占据在线门票市场70%的份额,与其他同行拉开10倍以上的距离。

  不仅是门票,针对动辄数千甚至上万元的国内游、出境游产品,各大在线旅游也推出了“一元国内游”、“一元出境游”。携程网发起旅游“砍价”活动,上万元的旅游产品只卖一元钱;同程也宣布要用1亿元“补贴”游客出去度假;“323途牛旅游节”更推出出10万多条旅游产品,分别针对国内游、出境游推出每天一元钱的特价产品。

  只花一元钱,就能去埃及、瑞士?这样的廉价符合法律法规吗?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传统旅行社负责人提出质疑,“一元旅游”实际上是在线旅游搞的低价倾销手段。实际上,这些低价旅游产品的成本基本都是由在线旅游企业自掏腰包买单。

  途牛“一元出境游”被叫停

  “一元旅游”现象也引起了旅游主管部门的重视。记者了解到,日前国家旅游局针对社会反映同程、途牛两家企业在互联网上以低价招徕游客的经营行为,责成江苏省旅游局会同南京市旅游委员会、苏州市旅游局分别约谈了同程、途牛企业负责人,并要求其就相关旅游产品成本构成作出说明。国家旅游局相关部门表示,近期将部署开展对“不合理低价”为主要特征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专项整治。

  国家旅游局约谈之后,效果立现。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途牛停止其“一元出境游”业务。

  另一家约谈企业同程则向记者回应,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文件,“一元门票”并未被叫停。且辩称,“一元门票”与《旅游法》中禁止的零负团费有着本质的区别,相关优惠活动将继续进行。公司对本次约谈非常重视,将认真学习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将就“一元门票”活动继续保持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


  专家说法

  低价旅游如有另付费才算违法

  “一元旅游”等超低价旅游产品,究竟是否涉嫌违法?消费者在哄抢的同时是否存在风险?对此,专家指出,尽管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但是只有发生诱骗游客行为,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的时候,才会受到严惩。

  旅游法专家李志轩表示,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违反该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对旅行社追责的话,必须要具备几个构成要件,不是说只要‘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就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李志轩表示,目前《旅游法》将“不合理的低价”仅仅限制在旅行社购物和增加另行付费项目上,而OTA(在线旅行社)企业的“填坑”费用恰恰不是用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不正当利益,这导致《旅游法》对OTA低于成本价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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