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最新消息,于2015年9月17日,江苏友利控股收到北京中清龙图函件。函件称:中清龙图于2015年9月17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通知,同时,中清龙图向公司提供了前述文件。
该函件中清晰表明,原告:威尔乌集团(英文:Valve Corporation),对被告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莉莉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方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刀塔传奇》游戏的开发和运营,同时就其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阻止被告侵权而产生的合理开支,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前述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金额暂按人民币3,100万元计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9月17日,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中清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清龙图”)函件,函件中称:中清龙图于2015年9月17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知初字第18558号的《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举证通知》、《民事起诉状》、《廉政监督卡》,中清龙图同时向公司提供了前述文件。在收到本次《应诉通知书》等文件之前,中清龙图未收到与该案相关的任何资料。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一)本案的受理情况本案诉讼起因: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受诉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二)案件当事人原告:威尔乌集团(英文:Valve Corporation)被告: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莉莉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三)诉讼请求
1、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刀塔传奇》游戏的开发和运营(包括面向公众发布、出版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传播该游戏的行为);
2、判决两被告在主要媒体(包括主要门户网站及其官方网站)就其侵权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3、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阻止被告侵权而产生的合理开支,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前述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金额暂按人民币3,100万元计算,具体金额原告将根据宣判前原告实际所得及原告实际维权成本确定;
4、判决两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中清龙图将积极应讼,公司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产生的影响。有关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举证通知》;
3、《民事起诉状》;
4、《廉政监督卡》。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