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就琼瑶诉于正侵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法院判决驳回于正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向琼瑶道歉、赔偿原告500万元。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中称,由于正任编剧的电视剧 《宫锁连城》 抄袭自己的 《梅花烙》剧本。同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包括于正在内的五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此后事件一波三折,如今尘埃落定,这么判决也是民心所向了,毕竟抄袭可耻,还不赶紧道歉赔偿就更可耻,这件事请上于妈真的是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