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未经用户许可就向用户提供的手机号发送营销短信的行为,在中国实属常态。这里要讲的案例,是发生在美国,看看在美国是怎样看待营销短信的。
据《财富》报道,美国一位佛罗里达男子周五起诉facebook,指控该公司未授权向其发送祝朋友生日快乐的短信违反了联邦法律,并代表其自己和其他Facebook用户索赔每则短信1500美元。
这位名为科林·布里克曼(Colin Brickman)的男子在诉讼中称,Facebook的生日祝福短信违反了美国限制电信广告和自动拨号系统的《电话消费者保护法案》。诉讼称,Facebook从未获得布里克曼同意就向他的手机发送短信。短信里称:“今天是吉姆·斯图亚特的生日,回复可在他的时间轴发布祝福,回复1可送上‘生日快乐!’”
布里克曼称,虽然这种生日祝福短信是Facebook知道手机号码的用户才会收到,但应该是得到用户书面同意才能使用的营销方式。对此,Facebook发言人拒绝发表评论。
未经用户许可就发送营销短信的行为在中国又是否合法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信部公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5年6月30日起实施,明确提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否则将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只是,这个法规目前只是text而非exe,至少目前,银行、中国移动依肆无忌惮发送广告短信,不少电商网站、招聘网站也涉嫌违规,但是用户可退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