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民人数规模的扩大,著作的网上分享和阅读正给传统出版业提出新的难题。从2009年中国作家协会向谷歌公司发出维权通告,到近期50作家联名发难百度文库,互联网版权保护问题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3月22日,百度副总裁朱光就文库版权问题接受专访,这也是百度高层首次就文库版权问题接受媒体的专访。据朱光介绍,百度一贯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针对文库涉及的版权问题,近期将有新的重大突破。
朱光透露,百度从去年11月文库正式上线起,开始着手开发版权识别的新技术——“文库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希望从源头控制用户对侵权作品的上传。预计此项新技术将于4月中旬开始上线运行。此外,朱光特别强调称,百度将加大与出版社及版权方的合作,用合作的方式带给版权方更大的利益,推动产业共赢。
用技术解决版权问题
问:请问百度如何看待这次50位作家对百度文库发起的联名诉求?百度文库有什么应对措施?
朱光:百度文库成立的初衷是一个文档分享平台,旨在帮助网民自由上传和免费分享各种知识、教育类的文档。文库从2009年11月份开始试运行,在快速成长的同时,我们发现用户对小说类产品的上传和分享量增长也很快,经过一年的发展,到去年文库正式版上线时,文学作品在文库中数量已经占8%,流量占到10%,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也就显现了出来。当时我们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公布了投诉的通道,承诺48小时内对版权方投诉的侵权作品进行处理;二是开始组织技术力量,着手开发版权识别技术,争取从源头上杜绝侵权作品的上传。
今天可以和大家透露的是,经过4个多月的研发、测试及后续效果跟踪迭代,这项“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应用预计将于今年4月11日上线试运行,5月1日正式上线。届时,通过该技术不仅可以系统清除文库中网友已经上传的侵权作品,也使得将来侵权作品在上传时能被系统自动拒绝,从源头上控制侵权作品的传播。
在这项新技术上线之前,为进一步加快处理响应速度,百度将在近期向全国近600家出版社、文著协、作协等相关机构主动发放快速处理账号,经认证后开设绿色举报通道。当以这些账号向“文库投诉中心”投诉时,依据各个版权机构提供的版权拥有列表,不再需要举报人单独提供版权证明,百度将进行快速优先处理。我们也欢迎其他相关版权机构随时通过专用邮箱(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获取快速处理账号。这个举措将大幅简化投诉处理流程,加快版权问题的处理速度。
问:大家非常关心一个问题,正版作品进入文库之后,文库中其他侵权作品是否就能全面清除了?
朱光:只要正版作品的信息进入我们版权识别的比对库,随着我们这项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成熟,我相信文库中绝大部分侵权作品就能通过技术被全面清除和阻止上传,版权问题能从源头上解决。
问:我们看到大家对文库过去的做法是否违反法律有争议,也有很多律师认为文库并不违法,您怎么看?
朱光:互联网是个新事物,无论对百度这样的公司,对用户、作家这样的群体,还是对出版署、司法等监管机构,都会不断涌现出新现象和新问题。面对这些新问题,先不管是否已经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们愿意多站在作家和版权方的角度来多考虑问题。共同推进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
问:就文库的版权问题,百度是否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过沟通?
朱光:对于数字版权的保护,政府相关部门也很重视。百度正在国家版权局、北京版权局等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并试点“版权管理制度”。版权局希望能以百度文库为模板和试点机构,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版权管理制度,并在整个互联网领域推广实施,为互联网版权保护提供更清晰、可操作的制度依据,促进未来数字出版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版权管理制度预计将在4月初完成初稿并组织专家论证。我们希望同国家版权局和版权方积极配合,以百度文库的实践为例,探索出一条数字产权的保护道路。
问:我注意到,有关侵权问题前期舆论对百度文库的压力比较大,您怎么看这个现象?
朱光:百度的心态一直是开放的,我们愿意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善意的批评,好的建议会帮助我们成长。
通过合作使版权方获益
问:我们了解到百度也在和版权方积极展开合作,能否透露具体会有哪些合作模式?
朱光:互联网在影响人们生活的同时,也正在改变人们的阅读方式。百度文库虽然诞生时间不长,但却受到了网友的广泛喜爱,也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平台价值。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帮助版权方获益。
首先,我们于去年12月推出“文库书店”,对版权方授权的正版作品,用户可以选择付费阅读。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正版书籍加入进来,我们还将继续完善这个合作模式。
其次,我们也在进一步探索广告分成模式,在这种合作模式基础上,用户仍可以享受免费阅读,同时版权方可以通过广告分成的方式获得应有的收益,我们也在为此进行积极的准备。
同时,正版作品通过百度开放平台将得到高优先级的展现,吸引绝大部分用户的点击。从而也遏制其他网站侵权作品的传播,有助于更加彻底地解决互联网盗版问题。百度由衷地希望通过与版权方紧密合作,充分发挥自身在互联网的优势,最大可能地为版权方带来收益,推动产业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