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被吃瓜群众称为“宝马”案的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以及马蓉起诉王宝强名誉侵权两个案件,将相继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王宝强和马蓉会亲自出庭吗?王宝强新提出的由马蓉支付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合理吗?
今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布一则微博,指责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
8月15日上午,王宝强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在诉状中王宝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马蓉16日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
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为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王宝强行为给两个年幼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宝强停止侵权,立即删除该条微博,并在其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认为,王宝强的声明中未使用侮辱性的词语,也未公布捉奸照片或出轨细节。如果陈述是事实,则肯定不构成名誉侵权。对公布出轨之事涉及的隐私权,他认为,外人披露构成侵权,王宝强自揭家底,同样也能构成侵权。“虽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有一定的让渡,但其妻马蓉并非名人,她的个人生活信息与公众无关。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家人可以披露家庭成员的隐私,披露家庭成员隐私也能构成侵权。”张律师认为,该判例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曾在李阳离婚官司中担任李阳前妻代理律师的戚连峰律师则表示,如果微博内容属实,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和当事人,其有权在起诉之前向公众披露其婚姻状况,其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对于马蓉来说,确实给她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其名誉造成伤害。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戚律师认为尚存争议。
北京律师张新年则认为,据现有报道,单就出轨行为而言,马蓉不够成犯罪和行政违法,甚至在民事上连《婚姻法》中的过错方都算不上,尚需法院进一步认定。而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的行为,不仅不能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还有可能对马蓉构成侵权。他称,维权需要遵循法定的路径,即便王宝强获得了马蓉的出轨事实,也不得随意扩散。
此外,即便公众可以给马蓉千万种道德上的负面评价,也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针对网民对马蓉铺天盖地的谩骂之语,张新年认为已演变为愈演愈烈的网络暴力,部分网民的言行已构成民事侵权,还有可能行政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王宝强在拥有两千万粉丝的微博中公布妻子出轨,如果没有充分证据支持,毋庸置疑构成名誉侵害。而如果属实,是否侵犯名誉权和个人隐私尚存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