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美国第九巡回区上诉法院宣布,卡梅隆(Cameron Winklevoss)和泰勒·文克莱沃斯(Tyler Winklevoss)不得撤回之前与Facebook达成的协议。
文克莱沃斯兄弟与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一样,也是哈佛大学毕业生。他们于6年前起诉扎克伯格,称其剽窃创意建立了Facebook。
对此法院认为,2008年时文克莱沃斯兄弟已经同意与Facebook和解,二人有足够的理解力,根据当时的协议规定,二人将获得2000万美元现金及部分Facebook股份,总计6500万美元,不得撤回。
2004年时,文克莱沃斯兄弟在哈佛大学读书,曾创办一家名为ConnectU的公司。后来扎克伯格建立了Facebook,文克莱沃斯兄弟认为扎克伯格剽窃了创意。
2008年时双方达成和解,但随后文克莱沃斯兄弟认为低估了Facebook的内在价值,要求追加金额。他们称扎克伯格“没有按照Facebook最近的估值修正给予的股份。”对此Facebook坚持原来的协议,称文克莱沃斯兄弟“根据几个月前的报道,自己对Facebook估值。”
对于法院的判决文克莱沃斯兄弟尚未置评,Facebook则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