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亚利桑那州一家通信公司iCloud Communications上周对苹果提起诉讼,称iCloud服务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要求苹果支付赔偿,并停止使用iCloud商标。iCloud Communications声称,苹果影响了该公司的业务,并使该公司客户感到迷惑。
iCloud Communications表示:“苹果计划以‘iCloud’商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iCloud Communications以‘iCloud Marks’商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基本一致。而iCloud Communications自2005年创立以来就一直提供这一服务。”
根据iCloud Communications的说法,iCloud Marks的商标主要用于计算机和电子数据传输领域。自1985年以来,iCloud Communications就提供本地和长途电话服务。在宽带技术发展后,iCloud Communications又开始提供高效的宽带电话服务。
iCloud Communications还表示,在苹果宣布推出iCloud服务,并进行大量广告宣传之后,全球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因此公众将iCloud和苹果,而不是iCloud Communications联系在一起。iCloud Communications还谈到了苹果以往的商标侵权,并指出苹果在使用商标时,总是“先直接去做,然后才考虑后果”。
2007年,在推出iPhone之后,苹果遭到思科的起诉。思科当时拥有iPhone的商标,并以该商标提供VoIP电话服务。苹果和思科随后达成协议,从而使用iPhone的商标,双方还同意进一步合作。
2010年,在推出iPad之后,苹果又遭到富士通的起诉。富士通早在2002年就推出一款名为iPad的产品。苹果随后也获得了iPad的商标使用权。
2010年4月,苹果的iAd广告服务遭到Innovative Media Group的起诉,后者声称拥有iAd的商标所有权。根据媒体报道,两家公司于7月达成和解,苹果向该公司支付了超过100万美元的费用,以使用iAd商标。
苹果于2011年3月在欧洲申请了iCloud商标,这一商标覆盖了12个不同门类,包括:通过电信服务的数字音乐发布、电子存储、在线社交网络服务、付费多媒体内容、计算机软件、电子书和杂志、娱乐、照片服务、商业管理和广告服务、游戏、头戴设备,以及数字设备/计算机。
苹果还以450万美元的价格从瑞典一家公司Xcerion手中购买了的域名。根据CNET对商标的查询,美国只有两个有关iCloud的商标记录,其中一个来自Xcerion,另一个则是北卡罗来纳州一名男子于5月6日申请的。
报道显示,iCloud Communications在美国并不拥有任何与iCloud相关的注册商标。尽管商标不一定需要注册,但注册后可以更好地获得保护。
从6月10日开始计算,苹果有30天的时间对这一诉讼做出回应。根据以往的经验,苹果很可能以一定方式与iCloud Communications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