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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而今,为祸官员眼里根本就没有法,也不配为师,如此为恶,其官德应判“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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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法制上他以法家理论为治国指导思想,制订颁布了秦律,并规定了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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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古代有一个传统,“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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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时移事易,变法宜矣”,韩非要求“废先王之教”,而实行变革,“以法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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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商鞅是历史上提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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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比如韩非声称“以法为教”,直接把法律视为对民众的规训与惩罚,所以才有民众守法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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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例如“福祸相倚”的辩证思想,“以法为教”的法治思想,“兼爱互利”的社会和谐思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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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而要达到国强民富的目的,就必须“明法审令”,实行法制,以法为师,以法为本,以法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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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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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总之,在韩非看来,“以法为教”是预防犯罪、国家大治的前提,没有法律教育,法治就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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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故明主治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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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到了秦朝时始皇以法为教、焚百家之书,对墨家在内的众多思想流派造成了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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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韩非,在他著名的《韩非子?五蠹》中提到了“以法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