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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汉时则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思想,并强调“使之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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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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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明德慎罚”、“令顺民心”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本观念,我们寄希望法规能够惩恶扬善,何谓善恶,民心自有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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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据说一代名臣魏征就经常拿“明德慎罚”、“惟刑恤哉”之类的圣贤之言告诫唐太宗,唐太宗对此也深表赞成,而且在实际行动上也表达了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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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尽管如此,主张“人性恶”的荀子仍然强调德为行政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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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刑法者,国之重器也”,先贤们从历代兴衰中总结出了“明德慎罚”的法谚,在此种情势下,也有拿出来再学习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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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西北政法大学付玉明副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思想,均可作为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文化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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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殷周革命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的口号,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奠定了人本主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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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提出“宽惠柔民,定四民之局”和慎用其六柄的治国思想,就是在周朝明德慎罚以九职任万民的思想影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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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配流刑的出现是封建统治者“明德慎罚”传统思想的反映,体现了唐宋之际社会的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