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成上合组织成员国名单 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哪些国家?上合组织27成员国名单之正式成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印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它进一步加强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上海合作组织合作机制堪称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文化国家和谐共处的典范,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加强地区经贸以及人文合作,为地区间睦邻友好合作带来新机遇与新可能。
成员国发展:
2001年,乌兹别克斯坦加入。
2005年,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获得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
2012年,阿富汗、土耳其分别成为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
2015年,白俄罗斯被吸纳为观察员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成为对话伙伴国。
2017年,印度、巴基斯坦正式成为成员国。
成员国标准和条件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2010年6月11日第1号决议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有意愿加入上合组织的国家(以下简称“申请国”)应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
1、地属欧亚地区。
2、与本组织所有成员国建立外交关系。
3、具有本组织观察员国或对话伙伴地位。
4、与本组织成员国保持积极的经贸与人文交往。
5、所承担的国际安全义务不应与本组织框架内通过的相关国际条约和其他文件冲突。
6、不与一国或数国存在武装冲突。
7、自觉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义务,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
8、未受联合国安理会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