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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新规今起实施 应该这么穿及六大问题【图】

2016-12-02 09:39 来源:网络

  最严直播新规今起实施:女主播应该这么穿

直播新规今起实施 应该这么穿及六大问题【图】

  对于喜欢网络直播的网友来说,从今天开始将迎来号称“史上最严直播新规”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往女主播们靠色情擦边球圈粉的行为将不再被允许,如若违规将面临最高“永久封杀”的处罚。

  在新规实施的同时,直播平台也积极予以响应。熊猫已经发布新版管理条例,对平台内容监管、主播形象和观众行为都进行了严格规范。

  大家来感受一下到底“严格”到什么程度:

  为贯彻政府管理部门关于加强直播行业内容监管的指示精神,落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维护和促进整个直播行业健康发展,为广大网友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熊猫直播即日起开展第二次直播内容的集中整治工作。

  在此次集中整治期间,熊猫直播将重点加强对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监管,从着装、言论、动作三方面具体落实行为规范,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网络表演一经发现,将从严给予警告、暂时封禁、永久封禁的处罚,并将情节严重者相关记录提交至上级政府监管部门,追究主播的相关责任。

  1、严格执行主播准入实名制制度:申请主播时,需提供手机号、本人手持身份证、银行卡等身份关联认证信息,多种方式确保对所有主播进行真实身份核验。

  2、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a、规范未成年人主播要求: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主播,需要征得监护人同意,并由监护人签署《未成年人主播家长监护申请书》向熊猫直播平台官方申请报备;

  b、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内容的直播,杜绝商业化活动、过度娱乐化的直播内容

  3、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制度的主播,熊猫直播将及时上报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对于已纳入黑名单的主播,禁止其再次申请主播。

  4、集中整治期间主播信用等级管理系统将会同步上线,对主播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整顿内容主要包括禁止以下内容:

  1、直接暴露和描写人体性部位的内容;

  2、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

  3、以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描述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内容;

  4、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5、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露点等内容;

  6、以庸俗和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内容;

  7、国家政府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和有伤社会风化的文字、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

  8、传播一夜情、换妻、性虐待等的有害信息;

  9、情色动漫;

  10、宣扬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的内容;

  11、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等相关内容;

  12、恶意传播侵害他人隐私的内容;

  13、推介淫秽色情网站和网上低俗信息的链接、图片、文字等内容。

  具体规范要求:

  I、着装规范:

  1)上装:严禁走光、裸露内衣、女主播穿着深V或容易走光的服装;

  2)下装:严禁穿着超短裙或超短裤;

  3)女主播严禁大尺度裸露背部;

  4)严禁穿着情趣内衣、暴露装、透视装、肉色紧身衣、内衣外穿等容易引起性诱惑的服装;

  5)严禁穿着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含港澳台)国家机关人员、军队工作制服进行直播。包括警服、军服、工商制服、检察院制服、法院制服、城管制服、路政制服等。

  II、言论规范:

  1)严禁讨论涉政话题;

  2)严禁诋毁或辱骂攻击他人;

  3)严禁以骚扰、戏弄为目的的直播内容,如拨打网络电话、侵犯他人隐私等。

  4)严禁浏览或宣传色情低俗图片、网站、文字、视频等内容,带动直播间低俗氛围。

  6)严禁娇喘、呻吟等模仿色情挑逗的声音;

  III、动作行为规范:

  1)严禁长时间将镜头聚焦胸部、臀部、腿部、脚部等敏感部位,或故意俯身不注意遮挡胸部引起直播间低俗互动;


  2)严禁带有性暗示或挑逗行为的表演;包括但不限于:抖胸、直播脱/穿丝袜、撕扯衣服、自摸 或其他能产生性幻想的动作;

  3)严禁使用性用品或暗示性的道具进行表演;

  4)严禁任何以自虐或其他恶趣味的表演。包括但不限于酗酒、自虐或虐待动物、或引起他人不安心理的内容。

  6)严禁使用危险性道具进行表演,如枪支(包括仿真枪)、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7)严禁进行封建迷信内容表演,如作法术、冥婚等。

  8)舞蹈动作要求,禁止出现以下情况:

  扯动上衣、裙子,容易走光的行为;故意揉胸部、臀部,或其他挑逗的抚摸动作;长时间用臀部模拟活塞运动;其他带有性暗示行为;

  示例图,包括但不限于:

  处罚:

  对于整顿期间出现违规内容的主播,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于提醒警告、封禁1天、封禁3天、封禁7天、永久封禁(禁止提现)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将此主播永封房间、封号、禁止提现外,同时将该主播所有信息及违规视频证据,提交至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经确定属于违法范围的,违规主播将被纳入文化部黑名单,并由上海市公安局追究经纪公司及主播的刑事责任。

  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今起实施。

  这无疑是直播行业的一次大事件。在这项直播新规中,肃清风气成为了当仁不让的关键词:与以往不同,网信办不仅对直播行业提出了一定要求,还配套讲明了量化标准,这使得可操作性大大提升。

  原本颇为无序的直播市场由此将迎来一个新的开始。根据此次新规中的细则,我们对六个关键问题进行了集中释疑,以飨读者。

  问题一:什么样的平台才能做直播?

  在平台资质上,此次新规特别强调了两个资质,一个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和视听类资质:

  做新闻类直播的直播平台,需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

  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与这一项相配套的规定是今年9月广电总局要求直播平台需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于申请单位需满足的条件是“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目前行业内拿到此证的平台仅有YY、虎牙、一直播、战旗、映客等少数几家。

  由此可见,此次网信办的规定和此前广电总局的规定相互呼应,从而对新闻直播、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这一票直播类节目进行了严苛的资质认定。

 问题二:直播平台如何拿到资质?

  事实上,想拿到上述两个资质并不容易。其中,此次新添加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是新规强调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务院新闻办》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拥有该资质的单位有三种:

  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无论是哪种类型,“有5名以上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都是最低要求。

  据腾讯科技了解,目前国内主流直播平台尚未有一家拥有这一资质,若将范围扩大到整个视频领域,也仅有腾讯视频爱奇艺等少数几家。

  除此之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还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如果直播平台在资本上涉及外资,将在资质申请上更加麻烦,只能选择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进行合资,并尝试通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安全评估。

  对于另一个资质“网络视听许可证”,由于申请单位要求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当前的直播平台基本很难通过要求。目前来讲,最通用的办法是通过收购具备该许可证的壳公司以达到持证目的。而以往政策宽松时,的确有一些较小的私企拿到了该许可证,只是收购费用水涨船高,企业往往需要付出上千万代价,才能如愿以偿。

  问题三:所有直播平台都必须“先审后发”吗?

  在此次新规中,“先审后发”的规定引发了诸多关注:对于直播这类讲求即时性的内容,先审后发带来的一定滞后性,必然会带来较大的影响。

  但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并非要求所有平台都要先审后发,必须先审后发的直播只是新闻直播类。

  根据规定,新闻直播不仅要求其拥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还要求其设立总编辑、显著标明来源,并与一般新闻媒体一样,必须“先审后发”。这相当于将新闻直播明确纳入到新闻媒体的管理范畴中。

  而新闻直播之外的其他类型直播,新规表示需建立内容审核平台,并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但并未要求先审后发。

 问题四:新规中要求被审核的范畴包括哪些?

  除了直播的视频流内容,互动类内容也被新规放上台面。根据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此外,新规还进一步表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

  这表明,新规要求直播平台必须拿出更多的专业人员,将直播的视频流类内容到弹幕评论类内容进行全方位审核。

  不过,由于这类人员配备难以真正量化,在实际实施后相关部门如何检查其落实情况,可能并不简单。

  问题五:到用户端,会感受到什么明显的变化?

  最直观的是,用户会被强制要求实名。

  根据新规,“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之所以要强制实名,是希望通过一整套规范增强对违规行为处罚的威慑力。

  规定中称,“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提供与信用等级挂钩的管理和服务。”与此同时,“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这很有可能意味着直播行业的信用体系很快将真正互通。

  问题六:新规实施后,谁最受伤?

  所有涉足新闻直播的平台。由于新增加了一项资质,接下来这类平台无疑将被资质困扰;尤其是一些外资平台,在这一项上近乎无解。此外,在总编辑和先审后发的规定上,新闻直播平台也要随之做一些调整,但只是流程变得相对繁琐,影响不会太大。

  规模较小的直播平台。除了资质要求,对于很多规模较小的直播平台而言,配备如此多的审核人员,是一项庞大的人力开支。由于在新规之后监管也会随之收紧,审查上有较大漏洞的小型平台将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

  劣迹主播。实名化后,这类主播的生存空间将会进一步挤压,当然,这类主播生存空间的减少,带来的是平台更净化的环境。

  总之,此次新规从直播平台方到直播用户都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在具体的内容审核上提出了相应的细化标准,对此前较为模糊的“新闻直播”也进行了准确的定性;但具体的处罚标准,在此次新规中并没有被明确。

  另一方面,新规由于在各个方面为直播平台带上“紧箍咒”,这将进一步利好有资源、有资本的大平台,直播行业向头部集中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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