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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新规9月1日起实施 无证将禁止运营

2010-09-01 23:16 来源:腾讯科技

  9月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在6月21日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起正式实施,按照《办法》规定,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非金融机构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许可证者将被禁止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这同时也意味着,国内包括财付通、支付宝、快钱、易宝在内的近30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有一年时间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强调,中国人民银行不会对《支付业务许可证》做数量上的限制。

 

  来自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5808.4亿元,在2010年第一季度这一数字就达到2081.6亿元,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呈加速发展态势。而一直以来,由于市场规模不大,加上政策监管并不严格,第三方支付企业一直是“野蛮”生长,甚至发生诸多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违规、犯罪的恶性案件,给整个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指出,《办法》的出台,严格来说就是消除了整个行业的不确定性,也可以说是央行对合法经营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一个名正言顺的“保护”,再加上《办法》对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做出注册资本等条件限制,客观上提高了行业发展的门槛,也便于行业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以及各类技术机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从中国人民银行在6月21日颁布《办法》至今,相关的细则仍未发放,这也让第三方支付企业没有具体的办法和渠道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申请。

 

  事实上,早在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解读《办法》时,就已表示将抓紧拟定《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办法,而实施细则主要对《办法》中有关申请人的资质条件、相关申请资料的内容以及有关责任主体的义务等条款进行细化与说明,相关业务办法主要是指导支付机构规范开展各类业务的具体办法。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将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措施,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实施有效监管。

 

  一些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向腾讯科技表示,在《办法》公布前,有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就已参与到《办法》制定过程中来,并已开始着手准备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所需的材料,只要准备充足、符合申请条件,相信目前大部分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都能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因为中国人民银行的负责人都强调过,不会对《支付业务许可证》做数量上的限制。


 

  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认为,《支付业务许可证》发放不会对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格局造成太大影响,目前国内排名靠前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不出意外都将通过,被淘汰的主要是一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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