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联拟在2019上海两会提出提案,生养子女并非母亲个体的职责,产假制度的设立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建议产假(包括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可以由夫妻双方共享。
夫妻双方根据家庭与职业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自休假的天数。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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