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晋州市鼓城村村民张炼军,去世后竟然从银行“贷了款”。张的妻子找出他的《火化证》,上面记录的火化时间为2018年5月2日。她说丈夫生前从没说过有贷款,“去世后,我一直攥着他的身份证没借给任何人,怎么就背了贷款了?”
张炼军贷款的银行,叫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升银行”),下辖共6家支行。“天眼查”显示,2014年3月,恒升银行由浙江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瓯海银行”)等法人、自然人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瓯海银行占股40%。
死人“贷款”之事东窗事发,源于2018年6月至8月瓯海银行对恒升银行的合规检查。检查出具的《事实认定书》载明,张炼军、周志斌系死后被贷款。瓯海银行认为此事涉嫌骗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炼军的火化证明。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摄
张炼军的贷款只是冰山一角。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警方查明,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恒升银行股东赵良“指使和言语胁迫银行人员,对银行外部提供贷款资料不进行任何审查、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制作贷款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涉嫌骗贷17114笔,共计26亿元。
一名涉案人员辩护律师出具的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此案涉及恒升银行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34人、银行外部团伙14人,其中15人因为贷款已收回未予追究刑责。截至2019年3月15日,除4人在逃外,29人被依法刑拘。9月10日,晋州市检察院对本案中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截至发稿,恒升银行总部及6家支行均正常营业,但上述贷款涉及的四户联保业务已经停办。
村镇银行有服务三农、小微的良好初衷,但经营上的粗放管理不仅与初衷背道而驰,更给一地的金融稳定埋下巨大隐患,相关部门亟须予以更多关注。
9月25日,位于河北省晋州市的恒升银行总部。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摄
银行股东与高管沆瀣一气,贷款审核各个环节全面失守,伪造村民身份资料放贷,代为取款也不用任何证件,少则几十万、多则一百余万,直接用编织袋装走……如此场景出现于基层村镇银行,简直匪夷所思。这显然已经涉嫌职务侵占、伪造身份证件、非法放贷等多项刑事犯罪。晋州市检察院已对本案中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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