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定于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2月22日,当事人徐小姐在接受采访时介绍,2018年她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咨询冻卵事宜,并通过相关检查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但医生表示,按照相关制度,医院无法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为此,徐小姐以侵害一般人格权将医院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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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未婚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在内,不符合原国家卫计委2003年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徐小姐认为,作为成年女性,有权利决定冷冻自己的卵子,为未来保有一份生育的可能性。医院拒绝服务的做法存在对女性的歧视。
徐小姐认为:“我知道有相关的规定,未婚男性是可以出于保健的目的去冷冻自己的精子的。就像是什么精子库、捐精这些概念,大家可能都多少听过。但是相应的,单身女性冷冻卵子这个事就那么难,那么崎岖,我觉得这肯定是有背后生育文化上面就有一些歧视性的因素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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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岁的“北漂”徐小姐从事新媒体方面的工作。她说,自己萌生“冻卵”的念头,一方面是通过了解得知,目前冻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生活在大城市的焦虑。在北京生活成本高,节奏快,她既不想暂缓事业发展,也不想未来后悔现在不生育的决定。
徐小姐了解到,一些有生育需求的单身女性可以在国外花费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实现冻卵,但如果国内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可能仅需要几万元。原国家卫计委曾明确表示目前中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自己选择走司法途径维权,也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为他们的调研提供帮助。
徐小姐表示:“他们(有关部门)也可能需要更多的就是个案,然后还有一些可能性上面的论证。如果我在这个时候能自己去走一遍,争取冻卵的整个这一条路径的话,其实是我觉得也能给他们调研提供一个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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