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隐私定义,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
四审稿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在上次审议中,建议者提出,维护私人生活安宁、排除他人非法侵扰是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纳入隐私的定义中。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隐私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出来,键盘侠在网上一言不合发起人肉搜索,随便公布私人消息,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这对所有人来说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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