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8岁的京东员工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与京东公司的“一波三折”的劳动仲裁。
据李先生介绍,自己于2018年入职京东尚科,2019年4月公司以“整体业务、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为由,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但李先生称,公司实际上未发生组织架构调整,其同部门同事仍在工作。
此后,李先生通过劳动仲裁裁决京东继续与其履行合同。京东不服裁决,先后两次上诉均被驳回。2020年11月9日,李先生在终审胜诉后前往公司复岗,3天后收到京东的第二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11月26日,记者多次联系京东有关方面,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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