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起,多名飞乐音响的股票投资者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飞乐音响就此前虚假陈述行为进行赔偿。上海金融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并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根据《规定》,经明示加入,共有315名投资者成为该案原告,其中5名原告被推选为代表人,诉请被告赔偿各项投资损失1.46亿余元。最终法院根据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的损失核定意见,依法作出1.23亿余元赔偿的判决。
2020年8月受理、今年3月开庭,如今,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首案终于宣判。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
自2020年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全国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具体实施规定以来,严格按照“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对普通代表人诉讼全流程进行了深入探索。该案的成功处理,为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复制样本,对于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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