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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签下忠诚协议后妻子索赔 怎样和老公签订忠诚协议有效

2021-09-13 11:24 来源:网络

湖南邵阳人王少平和妻子李晓霞于2009年在海南省儋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5年,王少平写了一份保证书,大意是如果出轨,他将赔偿李晓霞100万元。2018年12月,李晓霞发现王少平真的出轨了,当月他们离婚了。

2019年,王少平再次向李晓霞出具借据,内容是因婚姻出轨导致婚姻破裂,同意赔偿她100万元。此后,他还三次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不再与其他女性交往。

李晓霞于2021年6月起诉王少平,要求其100万元,王绍平的保证书和欠条成为法庭证据。

九月八日,判决书公开。邵东市人民法院认为,上述担保和借据属于夫妻忠诚协议范畴,其有效性得到认可,这100万元属于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综合王少平的经济实力、工资收入等情况,最终判决他向李晓霞支付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最近公布的另一个类似案例中,湖南常德一对经济纠纷同居夫妇在街道办事处调解下签署的忠诚协议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

出轨丈夫的保证书:出轨离婚,赔偿100万。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王少平和李晓霞于2009年结婚。2015年7月23日,王少平向李晓霞出具保证,说:如果我出轨导致婚姻破裂,我愿意净身出户,赔偿李晓霞一百万元。王少平,2015年7月23日。

2018年12月,李晓霞发现王少平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立即与他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共有的房屋归女方所有,双方无债权债务。同月,他们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这就是说,王少平净身出户。

2019年4月7日,王少平向李晓霞出具欠条,欠条上写着:本人王少平(因婚内出轨,导致婚姻破裂)于2019年4月7日欠前妻李晓霞壹佰万元整,王少平承诺2022年4月6日欠清全部欠款,如到期未还清本息,李晓霞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法、差旅费、误工费等,均由王少平承担,欠款人王少平,2019年4月7日。

此后,王少平于2019年3月9日、2019年9月4日、2020年6月7日三次向李晓霞出具保证,以确保他不与其他女性交往。

女性持保证书和不合理起诉,法院判决男性赔偿20万元。

2023年6月,王少平因未能按时缴纳100万元欠款,李晓霞便将其告上法庭。

王少平辩称,李晓霞出具的婚内保证是夫妻保证,是在她的威胁下写的,并非其真实意思。王少平还说,他没有和别人出轨,双方离婚也是因为感情不和,不是因为出轨。

邵东市法院根据保证书、借据、离婚证书、离婚协议和原被告当庭陈述,确认事实。法院认为,王少平出具的保证书属于夫妻忠诚协议的范畴,得到法院的认可。

邵东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王少平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晓燕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驳回李晓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为什么忠诚协议会被认可?

邵东市人民法院认为,在王少平与李的案件中,被告与原告离婚后向原告出具借据,不是被告向原告借款或被告欠原告其他债务。双方签订的担保和借据属于夫妻忠诚协议范畴。夫妻忠诚协议是已婚公民自愿限制和约束自己性自由的提醒,是夫妻双方同意的结果,符合民法典原则和公序良俗。

王少平辩称,出具的保证和借据是在胁迫下写的,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辩护意见法院不予支持。该协议是双方对忠实义务的量化,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法院支持。

释法二、忠诚协议约定100万,为什么赔偿金额为20万?

邵东市法院认为,王少平向李晓霞出具的100万元债务,是女方为防止男方在婚姻中出轨,确定婚姻中出轨而要求对方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夫妻一方以道德义务为对价与对方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案双方离婚时只给原告一套房子,被告基本属于净身出户,被告没有长期稳定工作,收入不稳定。结合双方约定和当地社会经济水平,被告承受能力,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为20万元。

案例比较:夫妻签订的同居忠诚协议未得到法院认可。

无独有偶。在最近公布的一份裁判文件中,湖南常德的杨莉和吴海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矛盾发生后,双方签订了协议。当他们打官司时,法院也认为该协议属于同居忠诚协议的范畴,但与上述案件不同,法院没有认定该忠诚协议的有效性。

根据判决文件,杨丽和吴海从2010年5月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杨丽支付了大部分房费,购买了房地产,两人从2012年开始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

2017年,两人感情不和,发生经济矛盾。经当地居委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吴海要有责任心,用正当手段挣钱,每月给杨丽3000元的生活费。生活费由吴海每月支付,以纠正不良习惯。吴海外的债务与李海珍无关,他自己负责还清。杨丽给了吴海一年的观察期,如果没有兑现,无条件离开,没有财产分割,他的家人也找不到杨丽。

2020年11月24日,杨丽与吴海发生矛盾。吴海锁上了涉案房屋的门,杨丽无法进入房屋并报警。杨丽向法院提起诉讼,责令吴海立即搬出房屋。

法院认为,杨丽和吴海没有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他们签订的协议是为了稳定同居关系,确定男方同居期间的义务。一方面,由于只规定了男方的义务和责任,对女方的义务没有提及,明显不公平;另一方面,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也与普通人的一般观念不符,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法院认为吴海支付了部分购房款,还出资进行房屋装修,该房屋属于两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杨丽和吴海为了稳定同居关系,基于同居关系签订的所谓同居忠诚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该是无效协议。最后,法院驳回了杨丽的诉讼请求。(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丈夫签下忠诚协议后妻子索赔 怎样和老公签订忠诚协议有效

忠诚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约定好双方所要遵循的条款,比如夫妻双方必须真诚、友好的善待对方,不得有意欺骗对方,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最后双方对协议内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

怎样和老公签订出轨协议有效

“协议应约定好出轨的定义,比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出现与他人婚外性行为等,约定好离婚时因违反协议作为离婚过错方具体的财产分割比例,所有房屋这种固定资产最好单独结局,协议里可约定精神抚慰金,但是太多了不会被支持,最后一定不要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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