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位全职太太李女士在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决其赔偿家务劳动1万元。本案双方梁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破裂诉讼离婚。李女士婚前经营一家餐馆。婚后,由于怀孕和抚养子女,她承担了更多的家庭义务,没有经济收入。法院裁定梁先生应给予家务劳动补偿。
网友评论:#全职妻子离婚赔偿1万元家务劳动补偿#我认为女性应该有经济独立,事业更好!因为结婚生子,选择做全职太太,整天照顾家庭,所以没有事业,没有事业,没有经济收入,没有经济收入,想花钱就得向老公伸手。如果多年后有感情问题或婚姻破裂,你会失去很多东西,包括你的事业和独立的经济。离婚家庭多年不工作后,很难融入事业。从这个消息可以看出,做全职太太,没有自己的事业,如果婚姻破裂,成本后果有多大。家务劳动补偿只有1万元,不到一线城市的保姆月收入高。
时常有网友咨询我,关于离婚的财产分配,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双方协议处理,可以理解为双方协商自愿;协议不成的,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对于照顾子女照料老人负担义务较多的,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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