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点50分,张中华正准备开车进入郑州铁路局科研院所大门。有几个人站在门口。张中华注意到车辆右侧附近的人员,开始进入医院咯噔一声,车身震动。张中华立即停下来检查情况。这时,他发现一个堵门的老人躺在单位门禁的门杆下,然后老人被碾压死亡。
事件发生在2019年11月25日,张中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拘留,被拘留3天后取保候审。2021年7月,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张中华。张中华认为,老人故意躺下堵门,现场处理纠纷的人没有提示,他也是事故的受害者。2021年12月7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检察院建议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当时门口的警车和人群影响了视线,根本看不到躺在门禁下的人。张中华说:我没有犯罪,这是一场肆无忌惮的灾难。
【案发经过】
老人躺在单位大门的门下。
车辆进入时,老人被碾压致死。
监控录像位于门卫岗亭处,记录了死者赵某清躺着被碾压的全过程。
据监控录像显示,当天13时49分,一位戴着红帽子的老人赵某清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出现在镜头里。她朝大门走去,坐在车辆放行的倒闸杆内侧,面朝科研内部。在此期间,她与家人沟通,一名门卫也与他交谈了一两句,但没有靠近。
一分钟后,赵某清侧身躺着,一只手撑着头,面朝科研院所外,背朝内。13时55分,张中华驾驶的白色轿车出现在门口,有警察、赵某清家属等三名人员站在减速带中间。车右转时,有人让开,有人站在减速带的三分之一处;很快自动识别车牌门杆抬起,车辆驶入医院,内侧约半米处的赵某清被碾压。
2019年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赵某清、他的妹妹赵某珍和赵某珍的丈夫来到郑州铁路局科研所办公室楼下。经记者询问,这是中铁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业机械段办公地点(以下简称工业机械段),即赵某清已故丈夫的退休单位。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到单位档案馆复印赵某清丈夫生前福利房的相关资料。
根据赵某清家属在起诉书中的描述,赵某清的丈夫退休后,养子景某某接班到工务机械段工作。自2016年丈夫去世以来,赵某清在生活和经济上与景某某发生了冲突。2017年5月,法院裁定她与景某某解除收养关系。
赵某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景某某返还三套房屋,声称其中一套是丈夫单位分配的福利房。为了取证,赵某某去工程机械段退休办查询丈夫分配的福利房的相关手续,反映自己生活中没有来源的问题。
在赵某清等人来之前,35岁的张中华像往常一样,8点从单位开车,前往西区外国语小学考察现场。他的单位郑州铁路设计所位于工程机械段办公楼隔壁。中午,张中华在学校吃了一碗卤面,没有喝酒,然后回到了单位。
另一方面,在工程机械段相关人员的接待下,赵的丈夫去查询福利房的相关档案。直到11:30,赵的丈夫说找不到,赵要求再次查询,于是赵的丈夫回到办公室,赵去上厕所。她回来后,赵说有人打她,于是报警,铁路公安赶到现场。赵的家人在起诉书中说因为腰痛,赵躺在门杆内侧,随后碾压。
争议焦点
被告说看不见躺着的人
检察院侦查实验结果为应当看到
事故发生第二天下午,张中华因涉嫌过失被拘留,被拘留三天后取保候审。
呆在家里的张中华抑郁了很久,一年都不敢碰车。他一直是家里的支柱。他朝九晚五在设计院工作,还房贷,维持家庭生活。他不敢告诉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一直不明白,那天只是日常上班路上的意外。他愿意对自己的错误承担民事赔偿,但不会有罪。根据警方出具的证明,张中华主动承担了死者的停尸费、举尸费和尸检费。
2020年9月,铁路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中华为同等责任。张中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2020年12月,交强险赔偿家属,赔偿金额11万余元。
张中华说,他不认识赵某清和他的丈夫,也在不同的单位工作。我只是第三方进入现场。我开了将近十年的车,每天经过两次,没有发生任何事故。那天太阳很耀眼。转弯时,警车和三个人在门口挡住了视线,看不到一个人躺在那里。
2021年7月,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张中华。检察院认为,被告张中华驾驶其名下的白色尼桑轿车进入中国铁路局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业机械段大门时,由于疏忽大意,不注意前景,因故躺在自动识别车牌大门下,赵某清在院内约半米处碾压致死。
12月7日,该案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赵家属要求判处张中华死刑,并赔偿400万元。检察院当庭表示,建议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星山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在法庭上一直主张张中华无罪。本案的关键在于张中华能否看到躺在门下的赵某清。
此前,检察院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两次调查实验。根据行车记录仪,2021年3月19日中午,调查人员开着张中华的车模拟事件。警车和车周围的人被安排在大门周围。赵某清躺在一个假人的位置上。当汽车停在转弯区域时,现场的一名工作人员说:除非你注意到下面有什么东西,否则你可以故意看到它。当车轮压在减速带上时,你看不见它。
但在庭上,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张中华在案发时驾车驶入,“应能看见空地上的一片空地”。一位参与侦破实验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一结论来自侦查实验,另一方认为,在张中华提供的录像内容“不客观”,「还是要从我们提供的录像带来看整个侦查实验的过程,现在案件已经起诉法庭,最后看法庭的判决。”
检察机关的看法是律师杨星山,首先,在办案初期,公安刑警在没有交警的参与下,直接对张中华进行立案,是有先入为主的。并认为侦查实验带有强烈的目的性,确立了一个人躺在那里的前提,然后故意判断是否能看见,并且驾驶员的驾驶习惯是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非故意的状态,他相信张中华提供的录像录音是“更公道的”,“张中华正以一名普通司机的身份向前行驶,要想让每个驾驶员都知道自己是否躺在那里,就用实验侦查来要求每一位驾驶员,这太过了。这麽多年来我开车,要是出了这一无妄之灾,我也无法躲藏。”
【事件发生单位】
老年人提供福利房的证明。
常在门口坐下,还砸车砸门要跳。
十二月十三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事件发生地点郑州铁路局综合办公区。汽车档区实行人车分流,两侧为行人行道口,中间为车辆专用通道,也是整个医院内三十多个单位车辆的唯一出入口。科研所办公区大门外侧的减速带位于前部五米左右,在地面上设置有减速带,是位于地面上的减速带。根据岗亭保安的说法,事发当天天气寒冷,正午阳光强烈。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工务机务段一名职工12月13日下午对红星新闻说,由于未能查询到有关福利房的相关手续,赵某清在此前相继发生过砸车、砸门、跳楼等事件,「她是个顽固的老妇人,来我们这儿反映问题已有多年,她让我们给我们开一间福利房是她丈夫的相关证明,但是根本没有把房子分给他的丈夫,我们无法做假的证明。又有两次,她还赖着不走,跳两下跳下去。”
这名工作人员说,该单位对赵某清的行为束手无策,也曾报警希望警方处理此事,“事发前她还躺过一次,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老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做。”看门人也向红星新闻反映,赵某清经常来科研所的办公室,以前并不闹事,但经常坐在门口,一坐就是一夜。"这么老了,没人敢碰她。"
关于这件事,红星新闻记者欲询问郑州铁路公安有关工作人员,暂未回复。一位家庭成员告诉红星新闻,这件事是因为赵先生已经去世了丈夫房产,其他不愿多说,经过法院审理,“目前正等结果”。
【律师声明】
老头在地上是“有意的”
守门人等不服从管理也要负责任。
张中华时时感到莫名其妙,在得知有老人卧倒在道闸旁,为何警察和门卫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而是主动让开,并未对进出车辆作警告或警告标志。「警察是来处理赵某清报警的事情,看见她躺在车里,为什么不及时采取保安措施?要是有看门人或者警察在场的话,这场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设在看守岗亭的监控录像显示,事故发生时,张中华开了一辆白色轿车,有警察,赵某一家人,三人站在减速带偏中间位置,车辆右转,仍有一辆白色轿车在门口等候。事故发生后,赵某清的家人听到动静也从门口赶到车前查看。星报记者注意到,从赵某清出现在道闸杆处,直至被碾压之前,门卫、警察和家属都在现场经过,但是没有人上前制止老人躺在道闸杆处,阻碍正常通行的这一危险行为,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提醒进出车辆。
张中华的辩护律师杨星山对红星新闻说,法庭上各方都说赵某清躺在地上是“故意为之”,而这次事故中除了对方存在过失外,还应承担责任。
法不应强行执行。北京京谷律所律师李长青也认为,在侦查实验中,如果所谓“看见”是故意的,就不能作为参考,而应以一般人的经验为准。「再也没有一般人会想过道闸杆上还会躺着一个人,如果普通人都想不到的话,那么这件事肯定不能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李长青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阻碍道路通行是违法行为,再加上这个地点的管理责任,"这一地点要进出汽车,那还躺着一个人,不处理也不处理,这个肯定是有问题的。“
根据案情,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认为,该案件属意外事故,被告张中华不构成犯罪。这起意外发生在某机关大院门口的减速道闸下面,当时该车辆从公共道路向右转通过道闸杆进入大院,站在门口穿制服的警察等人让路,允许车辆通过。
他说:“首先,穿制服的警察让开道路,允许有关车辆进入大院,不会被阻挡,让被告相信道路没有障碍,是可以通行的。基本的常识是,在大门口道闸杆下不能有人在场,被告人不可能注意到有人躺在道闸下面;有警察在旁边,更能让被告人确信道路没有障碍,可以通行。"范辰说,门口的警员,车辆的存在和移动,客观地干扰了被告人的视线和判断力,使他可能看不到道闸杆下有人躺在地上。
依照刑法典第十六条,行为虽在客观上造成损害的后果,但并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因不可抗拒或无法预见的原因所致,并非犯罪。所以,范辰认为这一案件应该被视为意外事件。此外,在机关大院门口处理事情的警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让老太太离开,或设置路标妨碍车辆通行,范辰认为警察有一定过错,应负相应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发函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函虽然没有证实警察出警过程中有过错,但提出司法建议“本案是在公安机关出警过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提出公安机关在今后的出警过程中,首先要确保自己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离开审已经7天的时间了,张中华和妻子时常夜不能寐,还在为案子而忧心忡忡。张中华认为,老人故意躺下堵门,现场民警也不作任何提示,都负有直接责任,自己也是这次事故的受害者。
张中华表示,他们已经作了最坏的打算,“我并没有犯罪,这是个无法无天的灾难,如果最后宣判有罪,我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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