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回答了媒体“有市民反映方舱医院出舱标准不一致,有的出舱比较慢,有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被拒绝返回居住地,请问这方面有什么规范标准”的问题。
赵丹丹说,对于方舱医院的出舱标准,该市各方舱医院均是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执行的,舱内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健康管理和必要的中西医治疗措施后,会对患者进行定期的核酸检测,当出现连续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即可解除隔离管理离开方舱,同时会给出舱人员发放《解除医学隔离证明》。
为了让患者顺利返回居住地,其所在区将做好接返工作,提前与方舱医院对接好次日出院人员信息、提前安排好车辆,尽快接回本区出院人员。
“我们也注意到,个别小区出现了拒绝解除隔离观察人员返回的情况。”赵丹丹强调,《解除医学隔离证明》是出院人员核酸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的等效凭证,对于已治愈的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各区村委、业委会、物业公司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他们返回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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