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粉丝”追星买卖航班行程轨迹案作出一审判决。徐某与张某为追星多次从不同航空公司客服秦某与李某处购买明星的航班轨迹等信息,秦某与李某获利六万余元,四人被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法院审理,①被告人秦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三年内被禁止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②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案子主审大法官商登煜提醒大伙儿,目前,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维护更加获得重视,刑法、民法典及其个人信息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均对于此事提出了相对应要求。若因工作缘故会触及到别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尽量要遵循岗位标准规定,执行信息保密责任,不法泄漏公民个人信息不但是民事法律侵权责任,比较严重的还将触及刑法。针对因崇拜偶像等缘故要想打探别人个人信息的人来讲,理应留意打探的方法和限度,不然一旦超过法律法规道德底线,也将给自己产生危害一生的不良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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