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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被砸伤索赔13万 女子没提前打招呼去男同事家摘梨,不慎被梨砸中索赔13万

2022-06-30 11:02 来源:网络

  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被砸伤索赔13万 女子没提前打招呼去男同事家摘梨,不慎被梨砸中索赔13万。近日,湖南长沙,刘女士前往同事黎先生家的果园摘梨,因未提前打招呼,当天黎先生不在,其妻黄女士便按照刘女士要求,只打了几个梨,刘女士捡起梨后突然被一个掉落的梨砸中左眼眶。她花费1万住院治疗了15天,司法部门伤情鉴定意见显示左眼10级伤残。刘女士找黎先生协商赔偿无果,她将黎先生告上法院,索赔13万。法院审理认为,黎先生妻子黄女士应刘女士请求,将自家梨树上的梨子打落并赠与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邻里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遂驳回诉求。

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被砸伤索赔13万 女子没提前打招呼去男同事家摘梨,不慎被梨砸中索赔13万

  她花费1万住院治疗了15天,司法部门伤情鉴定意见显示左眼10级伤残。

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被砸伤索赔13万 女子没提前打招呼去男同事家摘梨,不慎被梨砸中索赔13万

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被砸伤索赔13万 女子没提前打招呼去男同事家摘梨,不慎被梨砸中索赔13万

  刘女士找黎先生协商赔偿无果,她将黎先生告上法院,索赔13万。

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被砸伤索赔13万 女子没提前打招呼去男同事家摘梨,不慎被梨砸中索赔13万

  网友评价

  这是吃了饭还要砸锅呀

  同事真的是了倒了大霉

  就像小偷翻阳台摔伤了,结果把房主告了,一样的人

  没提前打招呼就去摘梨,跟讨要没区别吧?人家给了还告人家,什么人呐

  未提前打招呼,花1万,住院15天,10级伤残(最低伤),然后索赔13万,这位“好朋友”就是奔着碰瓷来的吧?

  真要是判了赔偿,这社会就不会再有友情了…

  这种人我们俗称“沾不得”,以后谁敢跟她来往,真是触霉头。判的好,这是树正气!

  要是在水果摊上买梨就没事儿,为什么要贪小便宜呢?

  哪里吃不了梨?能去吃关系应该不差吧?你自己傻没躲开,还要告白给你的人。唉,幸亏法院公正。虽然也同情你吃个便宜梨都能吃伤残。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天爷真是公正啊,准确无误的砸到了白眼狼!

  苹果砸中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梨砸中这位刘女士发现了人心是黑的

  又是农夫与蛇,越是命格层次低的人越会这样,不懂感恩是常态,恩将仇报也是常态,所以她被梨砸伤也很正常,命格层次低的人,往往通过一点点事情就能够把他们骨子里的“恶”给激发出来。

  所以说林子大了啥鸟都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人家做不到。有些事情不能用正常思维想有些人,换位思考更不行。

  好在法院判得公平,不然便宜了這樣吃了席還要掀桌子的人,傷了多少好心沒好報的心。

  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打官司索赔在传统的仁义道德上是说不过去的。

  连招呼都没提前打,还想干嘛啊?????没说你不问自取就是偷就不错了

  我记得之前有个亲戚家开大车的、他们那有个人非得让载一段路、让上车捎一段路,原本不想拉、耐不住人家主动说、好心好意拉了一段、好巧不巧还撞车了、去医院查没咋地、还倒赔人家了至少50万、倒了八辈子霉了

  根据《民法典》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伤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用承担责任。 果实成熟季节,果实跌落属于正常现象,无法阻挡,所以梨园所有人无过错。女子去他人果园,作为一个成年人,本应预料到的风险,自己承担。

  这种意外的发生导致伤害和残疾,让人们要小心。人们好意施惠好像不必承担责任 ,但是由于不同的人们科学认知和危险指数级别不同,好心办了坏事很多的。比如请人吃饭,她用自认为很珍贵有毒的酸粉招待;请人搭车,他技术很菜。双方要科学理性对待,如无必要请无多事,现在是科学法治时代了。

  将自家梨树上的梨子打落并赠与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邻里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遂驳回诉求

  判得好!没有再抹稀泥! 应该再补充一句,梨树的梨感应到此女子不是善人,是一个吃了饭还会砸锅的白眼狼,遂自作主张砸她 摘梨被砸!索赔13万。法院审理认为,黎先生妻子黄女士应刘女士请求,将自家梨树上的梨子打落并赠与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邻里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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