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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5岁女孩被大型犬咬伤致毁容 江苏五岁女孩被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

2022-09-01 11:15 来源:网络

  江苏5岁女孩被大型犬咬伤致毁容 江苏五岁女孩被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江苏宿迁一男子称自己5岁的女儿被沭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某某饲养的大型犬咬伤,额头一处伤口长达八厘米,面部毁容。4月3日,刘先生的女儿米粒在小区公园内玩,被一只阿拉斯加犬咬伤,他称当时咬人的大型犬没有办理犬证且无人看管。事发后刘先生带着女儿到南京、上海等地治疗,狗主人马某某曾支付25万元医疗费。但是对于后续治疗的手术费,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治疗费等,马某某产生质疑。

  31日,记者联系沭阳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称此事是私事,与工作无关。沭阳县纪委则回应知晓此事已介入调查。

江苏5岁女孩被大型犬咬伤致毁容 江苏五岁女孩被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

  网友热议

  被狗咬了 又不是被组织部副部长咬了。公职人员这个身份又没犯错,凭啥要攻击人家的工作。犯错的是他作为狗主人这个身份没有按规定圈养宠物,被咬后他也负责治疗了。现在的记者是什么新闻立场。。。。

  养狗遛狗的就得自己管好啊,还大型犬给人咬伤了就得赔偿负责啊。

  无证、不栓链、大型犬这些涉嫌涉及违法行为,怎么是私事?

  公职人员就不能有纠纷,人家前期已经付了25万元,当时遛狗的也不是本人,后期费用也只是质疑,也不是说不给,抓住人家公职身份不放,不应该是走法律渠道吗?这样让人家情何以堪?买热搜让人家社死是想怎样?

  产生个屁质疑,孩子这辈子都毁了,你tm还质疑赔偿

  可怜的孩子。好像出台过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但还会到处看到有人在遛大狗,为啥就没有部门来管管。

  为什么公职领导喜欢养大型犬,而且基本上全是体格健壮的公犬?

  我特别爱狗,但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更心疼孩子!阿拉斯加有攻击性主人为何不看好!

  赔再多的钱,也难以抹平这女孩肉体和心理的创伤。无证养犬,又不牵绳,简直是犯罪。我觉得无论对狗的主人作何处罚,都不为过。

  这事和是否公职人员没有关系,同时对公职人员养狗做出限制也许有利于正确社会风气的引导

  昨天还碰到两条狗 虽然不大 感觉也能把我吃了 何况孩子 真是气死人

  不要强调狗主人啥身份!哪怕二郎神来了,他家哮天犬无故咬人也照罚不误!

  我是怕狗人士,小时候被狗咬过三次,是真的怕,多小的狗都怕。推荐某宝有个神器,驱犬器

  大型犬确实挺吓人,狗主人和孩子家长都要注意。我家丫头前年再小区玩,到对面楼去找小伙伴,刚走到楼栋单元门口,突然里面出来一只大型长毛犬,给我家丫头吓的一边哭一边往外面草坪跑,幸亏是栓绳的!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去哪个楼栋了,一直记得哪里有一只大狗

  养宠物的越来越多 路上大型犬横行 看到还有一人牵几只的 都变成危害了 应该管管了

  请办狗证,并且随身携带牵引,喜欢狗的我也不会这样!我的猫咬我我都会打它教育它请记住,你不管它任意挥霍,你只会失去它

  公职人员不知道养狗要办证?无人看管是不是没牵绳?

  求求了某些狗主人 别造孽了行吗 别连累其他养狗人 非要最后禁止养犬就满意了是吗

  确实是私事,和工作无关,而且赔25万了,如果赔不够走法律程序,凭什么攻击人家的工作身份,支持女孩一家维权,但别威胁人家是公务员的工作

  这个事件有点复杂,狗拴着的,孩子爬上露台去逗狗,家长也没有及时阻止。养狗这家没有办养狗证,又是公职人员。不管怎么样,孩子太受罪了,肯定得走法律程序

  养狗又不好好看管,真是可恶!就算赔偿100万也弥补不了孩子心里的创伤

  已经赔了25万,后续费用狗的主人有权质疑。而且是狗主动伤人还是孩子先有招惹行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也要查清。而不是利用大众对于儿童的同情心和部分人敌视公职人员的心理来对社会舆论产生偏差导向。

  虽然我喜欢狗,自己也养了只金毛,但是自家狗咬人就是不对,不要找理由,该道歉道歉,该治疗治疗,才5岁小孩,这得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

  公职人员,没做带头好示范,办狗证出门拴狗绳戴口套,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危险损失,建议记大过辞退处理

  我也养狗,我讨厌遛狗不栓绳(不管大型犬、小型犬),我讨厌伸缩绳,狗一跑两米远,来不及收回,牵了等于没牵,掩耳盗铃式遛狗,反对遛狗不拴绳,呼吁做文明养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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