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案件背后黑手 汪康夫案是谁诬陷的?1966年,江西省莲花县小学五年级的教室里,汪康夫老师正在上课,突然,一组调查人员走进来,把他带离教室。
几天过后,他被安上了“强奸、猥亵12名女学生”的罪名,判处10年有期徒刑。出狱之后,汪康夫走上了为自己伸冤的漫漫长路。他曾多次申诉,都被法院驳回。他甚至找来当年涉案的10名学生出面作证,也都无济于事。
今年,已经是79岁的汪康夫喊冤50多年了。半生时光悄悄逝去,他只想挺起腰杆,大声说一句:“我没有强奸女学生!我想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不难想象,几十年来,他过着怎样生不如死的生活。
飞来横祸,成为罪犯
或许,没有人比汪康夫更懂得“飞来横祸”是什么滋味。那一年,浩劫刚刚开始,全国上下都处于一片恐慌之中。
面对如此形势,汪康看得很开,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小学老师,只要把学生教好,就无需过多担心。可谁知,厄运偏偏降临在了他的头上。
24岁那年,汪康夫在江西省莲花县小学任教。一日,他正在给学生上课,一群戴着红袖章,自称社教工作组的人闯入教室,不由分说地架着他往外走。
一开始,汪康夫并未在意,他想,自己行得正,坐得端,并未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调查清楚,这群人自然会放自己回家。
可万万没想到,几天以后,他被莲花县人民法院以“强奸女学生2名,猥亵女学生10名”的罪名,判处10年有期徒刑。法槌敲下的那一刻,汪康夫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服!
当教师几年以来,他勤勤恳恳,认真工作,与同事和学生的相处非常融洽,从未发生过争执,他实在想不通,这个强奸和猥亵女学生的罪名是怎么来的?自己堂堂正正,教书育人,怎么会违背良知和道德去侵犯女学生呢?
在监狱里,汪康夫数次上诉,请求法官重新审理此案。然而,最终都被法院以“证据确凿”为理由驳回了。可汪康夫从未想过放弃。服刑的第一天,他就立下誓言,一定要为自己洗脱这莫须有的罪名!
刑满出狱,踏上申冤之路
1975年,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汪康夫被减刑一年,提前出狱。此时的汪康夫已经33岁了。父母催着他赶紧结婚。可他坐过牢,还犯下了那样的罪名,附近村子的适龄女性只要一听到他的名字,就退避三舍,唯恐染上晦气。
后来,在媒人的介绍下,汪康夫与邻村一位姓周的姑娘结了婚。周姑娘的身世同样凄惨,他们两个人走到一起,可以算作同病相怜,惺惺相惜了。
成家后,妻子先后生下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眼看着小家庭的日子越过越幸福,可汪康夫的心中始终放不下一件事,那就是为自己伸冤。自从出狱以后,他每天都在研究卷宗,想要弄清楚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汪康夫发现,当年处理这件事的是两名教师,也就是他的同事,她们分别叫贺恩莲、曹静安。当年,就是她们二人与涉案的女学生谈话,并撰写了汪康夫的犯罪报告。
得知是两位同事处理此事,汪康夫迫切地想找到她们,并希望二人为自己作证。然而,在他服刑9年里,贺、曹二人早已去别处工作了。况且,当时通讯不发达,要想找到她们,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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