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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诈骗是以婚姻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如果女性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很多彩礼,是不能用诈骗来处理的。 在实践中,如果男女双方都领了结婚证,但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不能在一起生活,就不应该定为婚姻欺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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