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父母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将孩子收养给他人,但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可能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收养手续,对当事人非常不利。 那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自愿犯收养法吗?
网友咨询:家境困难,不能养育孩子,想把孩子送人,违法吗?
浙江欣泰律师事务所高仁刚律师解答:
自愿收养子女的行为不触犯法律,但如果父母以送子女为名实际进行买卖,这种行为即构成拐骗子女罪。 收养孩子必须在福利院办理手续,私下捡到或者收养孩子是不合法的
提供给供养人的手续如下。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为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
)2)由有抚养义务的其他人提出同意收养的书面意见。
高仁刚律师解析:
生育父母收养,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有特殊困难不能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供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其中,丧偶或者一方失踪由一方供养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死亡或者失踪证明
子女由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公证的与被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自愿发送收养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 但如果父母可能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则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不能抚养自己的孩子。 但是,收养3代以内的同代旁系血族的孩子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之后收养孩子的人也不受此限制。
(三)被收养人是无父母孤儿的,其监护人可以作为收养人,但须经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如果收养人是无监护人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收养人。
(四)生父母抚养子女,应当由父母共同抚养。 但是,如果生父母的一方不明或找不到,可以单方面送养子。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死者的父母有权优先抚养。
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并具有收养资格,配偶收养子女时,必须夫妻收养。 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根据我国有关收养的规定,收养应当办理相应的收养登记手续,并提供收养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等资料。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以出卖人为目的,构成拐骗、拐骗、收买、销售、接送、中转儿童罪之一,到死刑为止,可能要受到五年以上的严厉处罚。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还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社会福利机构送养人应当提交弃婴、儿童入托社会福利机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儿童举报证明或者孤儿生父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送养人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证明被收养的人生父母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
高仁刚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现为浙江欣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期间,共办理300多件诉讼案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庭审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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