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编号:
AB科技(KD )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
甲方: AB科技(KD )有限公司
乙方:
哈方:光盘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签订时间:
缔约国:
甲方: AB科技(KD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
身份证号码:
哈方:光盘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定代表人:
甲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时,甲方对乙方实施股权激励。 为保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对乙实施股权激励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经甲方确认,被列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之一。
作为甲方员工和激励对象,乙方认同甲方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将个人前途与甲方发展紧密结合。 乙方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自愿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
第2条乙方在年月日被授予甲方股份(通过持有丙方股份换算为甲方股份)的预约资格。 甲方注册资本为元,甲方同意乙方以元/股的价格认购股份,出资额为元,占甲方股份的比例为) %。 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根据本协议向丙方全额支付出资,逾期未出资的,视为放弃股份认购资格,乙方自逾期之日起不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第3条乙方被授予甲方股份的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股东不直接持有甲方股份,而是由丙方代为持有的本协议项下持有甲方股份。 即甲方授予乙方的股份通过丙方间接实现,具体方式为乙方为丙方合伙人,乙方与丙方办理关系合作份额变更登记手续丙方根据乙方及其同批次激励对象的出资,通过定向增发或丙方指定的合伙人转增股等形式间接实现甲方股份
第4条股票回收
1 .甲方上市前,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回购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即乙方持有的丙方合作部分) :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和确定的期限,将丙方的合作部分转让给丙方的普通合伙人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回购价格为乙方“原出资额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无法获得公司份额”。
(一)违反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的约定
)2)违反竞业禁止法的规定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4)经司法程序确定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接受甲方利益
损害行为;
)5)经司法程序确定乙方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严重损害甲方利益
损失了;
(六)因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 .甲方上市前,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决定回购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即乙方持有的丙方合作部分) : 乙方应根据甲方指示和确定的期限,将丙方持有的合作部分转让给丙方普通合伙人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回购价格为乙方“原出资额持股期间发生归属于乙方的未分配利润”。
)1)乙方辞职、退职(退职前在甲方或甲方所属关联企业工作3年以内),或乙方原因(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所述情形除外)导致乙方辞职、解雇、离职的;
)2)丧失劳动能力(工伤除外)或者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未达到甲方规定的业务指标、收益业绩指标、管理指标的考核要求,
或者认定甲方对甲方损失、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5条乙方转让股份的限制规定
1、甲方上市前,未经甲方大股东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出售、交换所持股份、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2、乙方获得股权后,每年的分红方案由甲方股东会决定。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述限制条款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处理乙方所有权。
2、甲方义务
)1)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等,向乙方分配利润。
)2)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应的合作份额转让手续。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所述程序领取红利。
)2)甲方签订本合同满3年仍未上市的,乙方有权选择退出。 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即乙方持有丙方合作部分)由甲方回购,回购价格为乙方“原出资额持有期间产生归属于乙方的未分配利润,但不能获得公司的红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购股权款。
)2)乙方不得将持有的激励股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3)乙方保证依法承担通过参与股权激励产生收益的纳税义务。
)4)乙方不得向相关人员泄露公司的经营状况、商业秘密等,承诺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仅基于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红权利,向甲方或丙方主张持有的合作份额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以外的股东(或合作)权益、表决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持有的合作份额所对应的权益、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免责事项
1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按照协议签订时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协议履行中因法律、政策等变化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本协议约定的认股、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无法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以不履行。
3 .公司合并; amp; a、因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导致甲方现有股东失去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终止,乙方可依照法律法规处置所持股份。
第九条其他承诺
1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自行签订本协议,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签署本协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对双方劳动合同的任何变更,甲方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10条保密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有权收回本协议项下的股份。 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者联系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协议对方。 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发生因法律规定或天灾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情况。 当事人一方要求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四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无法继续的,乙方的股权由甲方大股东指定人收回,回收价格为乙方“原出资额持股期间归属于乙方的未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因天灾或公司破产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的,乙方按持股比例分配甲方清算后的可分配资产。
第十六条违约方违约时,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有权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维护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当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自乙方全额缴纳购股权款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名页,没有正文)
甲方(盖章) AB科技) KD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 :
年月日
乙方(签名、手印) :
年月日
丙方(盖章)光盘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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