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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李华锡)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校长刘希娅建议在《教师法》第六章“保障与待遇”第四十五条中,增加“柔性通勤制”的相关规定根据教学安排,积极探索推进教师弹性通勤。 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的前提下,缩短老师在校时间。
近年来,刘希娅一直在发展心系教育,情系教师在建设。 2021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她表示,在目前新法尚未出台、我国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背景下,意见稿的部分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主要表现为教师激励性津贴低,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 缩小“有偿补课”定义范围的“教育惩戒权”实施不明确,教师不敢管理的课后服务,延长了教师在校时间。
为此,刘希娅建议补充完善《教师法》第六章“待遇”中的规定,提高教师激励性津贴,提高教师待遇; 《教师法》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增加“教育惩戒权”,明确惩戒的范围、程度和方法,赋予老师教育义务,同时也保障教师惩戒权。 第八章建议修改《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偿补课”的相关内容,加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促进教育生态改良。
同时,在《教师法》第六章“保障与待遇”第四十五条中增加“弹性通勤制”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教学安排,积极探索推进教师弹性通勤。 “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的前提下,缩短老师在校时间。 ”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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