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烟草专卖局发布了“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其中涉及多条对应聘人员选贤“避亲”的具体情形要求。
山东烟草专卖局的招聘公告要求,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单位系统的岗位。
值得关注的是,不仅仅山东烟草局在招聘公告中列出该要求,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山西省烟草专卖局、青海省烟草专卖局、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等均提出该要求。
2020年,中纪委曾发文称:细数近些年中央和各地的巡视反馈通报,“裙带关系”“近亲繁殖”屡屡被提及。从领域看,主要集中在金融、电信、电力、烟草等国企。
2015年,中央巡视组在对央企进行专项巡视时指出,中石油、中海油、中国太平保险、中国人寿等9家单位存在“近亲繁殖”情况。2016年,中央巡视组对中国工商银行巡视时发现,该行“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
从“繁殖方式”看,随着企事业单位招考制度不断完善,安插进人的手段也更加隐蔽。例如,根据亲属条件量身定制招聘要求,进行“个人简历式”招聘。有的单位报考条件要求过细,不仅要求“仅限海外留学硕士”,对年龄、专业也要严格限定,甚至还会列出“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等与招聘职位无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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