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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该草案拟规定,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将用户所得的虚拟道具兑换成法定货币。如果出版商愿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兑换小额实物,实物的内容和价值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而如果出版商发放的虚拟道具可直接以法定货币购买、使用游戏币购买或兑换,并具备直接兑换游戏内其他虚拟道具或增值服务功能的特点,那么这些虚拟道具应按照游戏币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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